医疗卫生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要点+附检查表

  

  医疗卫生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最新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医疗卫生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如下。

  一?、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一)做好小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全省所有小型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门诊部等)要“应开尽开”,不?得擅自关闭或停诊,要全面接诊新冠相关症状患者,不得推诿、拒?诊;要配足抗原检测试剂盒,对新冠相关症状患者进行抗原检测或?指导其自测;要做好患者分类处置;加强工作人员新冠相关症状患?者诊疗技术、个人防护知识的培训;强化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的个人防护和感染控制。

  (二)优化医疗机构服务流程。进一步简化和优化门诊就医流程,预检分诊只需测体温和询问新冠感染相关典型症状,按照体温和相关症状,合理分流就医病患,分别到相应诊室就诊,对于就诊

  患者不得以无核酸阴性结果为由拒诊。

  (三)构建有序的就医秩序。?一是加强发热门诊的设置,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须“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均要开设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做好应对发热门诊就诊高峰的充分准备,最大程度扩容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根据?发热门诊就诊病患人数动态调整诊室的医务人员数量,配备充足的?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各地要加强宣传防疫政策,便于广大群众知?悉并及时获得医疗服务,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要确保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24小时开诊,不得擅自关停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对前来就诊的患者不得推诿、拒诊。

  (四)快速处置医疗机构内疫情。医疗机构应制定发现阳性感?染者后的处置方案。各地应统筹做好阳性感染者分流、转诊等工作,?原则上在2小时内完成医疗机构筛查出的阳性感染者的分类处置,严禁无救治需求的阳性感染者长时间滞留在医疗机构。

  (五)科学制定医务人员短缺应对方案。医疗机构应根据疫情?形势及重点疾病患者诊疗需求,统筹重点临床科室医务人员配备,?加强重点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储备,制定重点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分梯次启用的工作方案。

  (六)提升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市(州)卫生健康委应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重症救治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尽可能?扩大参加培训医务人员的范围,并迅速组建一定数量的后备重症救?治医务人员队伍,制定医务人员支援重症救治的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演练。要加快医疗机构可转换重症监护室建设,最大限度提升重症患者收治能力。

  (七)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方舱医院和隔离点医务人员配备数量,指定部门负责招募、培训方舱医院和隔离点志愿者参加服务,各地原则上不得从三级甲等医院抽调医务?人员常驻方舱医院和隔离点工作,原则上不得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抽调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机构外的核酸采样工作。

  (八)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尽量保持“两点?一线”,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和社交接触。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在院?期间根据病情需要开展核酸检测,陪护人员需持陪护证及身份证明?进入病区且在陪护期间不得外出。安保、保洁等第三方人员需相对固定工作区域并做好健康监测。

  (九)医疗机构线上诊疗和健康宣教。除现有互联网医院外,?全省其他三级医院均为互联网医院建设单位,应迅速按照《湖北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开展诊疗活动。三级医院应?在医院网站显著位置设立互联网医院入口,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积极开展线上诊疗活动,做好医生排班,确保24小时接诊。二级及以上医院均应在医院网站设独立板块,进行健康知识宣教。

  二、?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监督检查要点

  (十)重症资源配备。定点医院ICU床位数不低于床位总数?的10%,平急结合设置的可转换ICU床位不低于床位总数的10%,?确保需要时各类ICU床位可扩展至床位总数的20%。武汉市、宜?昌市和襄阳市等城市定点医院设置独立的血液透析中心、分娩室、儿科病房,其中血液透析中心配备至少30台血液透析机。

  (十一)设施、设备和物资。要在独立区域设置独立病房楼,??集中收治新冠肺炎患者,所有病房楼要满足呼吸道传染病防控要求,设置充足的救治床位,建立防护物资和药品储备清单,实行动态储备,原则上防护物资和药品储备量要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十二)医院内感染防控。定点医院由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感?控工作,配足配齐感控专职人员。医务人员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感控专职人员应进入病区(包括隔离和非隔离病区)开展日常巡查指导工作,医院内环境监测做到全覆盖。

  (十三)全员培训。要面向定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和所有准备?进入定点医院工作的人员开展感染防控、个人防护等知识和技能培?训,特别是个人防护用品穿脱培训。所有工作人员须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在此基础上,对承担新冠肺炎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做好病例诊治等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规范化诊疗水平。

  三、?新冠疫苗预防接种门诊监督检查要点

  (十四)接种点布局及标识。接种人员须在入口设置测温、验?码设备,体温和健康码无异常并规范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按照候?种、登记(预检、告知)、接种、留观的先后顺序布局,尤其要注?意接种点入口和出口一定要分开设置,确保接种对象单向进行。现?场设置等候、登记、接种、留观区及异常反应处置区5个区域,各?区域有明显标识,做好场所环境清洁消毒,避免接种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

  (十五)新冠疫苗接种公示。预防接种单位应按要求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接种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在实施接种前,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

  (十六)接种人员资质。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医师、?助理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且合格后才能从事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从?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的工作人员需接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紧急救治或急救培训。

  (十七)接种专业技能。熟练掌握疫苗接种禁忌症判断标准、?慎重接种人群情况,详细介绍告知书内容。熟练掌握疫苗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明确接种人群分类,保证信息录入完整、准确性。掌握预防接种规范接种注射操作,三查七对一验证。

  (十八)疫苗管理要有专门账册。确保疫苗进货渠道的合法性,?严守、储存和运输规范性,记录完整性以及可追溯性,保证储存、??运输的冷链设备设施状况良好,实行出入库扫码,信息按时上传等。?注意各项记录一定要有专门的账册登记,尤其是疫苗出入库登记本,?疫苗的出入库信息要认真核查,杜绝前后不一致的情况。疫苗接种器械采购记录、采购渠道、产品资质、标签标识和保质期。

  四、?疾控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十九)预防接种。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记录。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取本次运输、?储存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建立疫苗定期检查制度。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组织调查、诊断,并将调查、诊断结

  论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

  (二十)疫情处置。收集、分析和报告新冠肺炎疫情监测信息,评估流行发展趋势;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开展实验室检测、诊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履行疫情报告、通报职责,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五、?核酸检测实验室监督检查要点

  (二十一)核酸检测实验室及其人员资质管理。实验室应获省??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批准开展工作,严格开展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定期参加省级以上室间质量评价。从事检测工作的技术人员均有PCR培训合格证书。

  (二十二)核酸采样和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定期对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及新员工开展针对性培训,定期开展不同工作?人员之间操作比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展核酸检测活动。

  (二十三)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强化核酸检测机构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的监督,对于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表

  附件2: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监督检查表

  附件3:新冠疫苗预防接种门诊监督检查表

  附件4:疾控机构监督检查表

  附件5:核酸检测实验室监督检查表

  (信息来源:《湖北省卫健委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