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广告协会成立于1983年,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广协之一。是经厦门市民政局依法核准登记的全市广告行业的法人社会团体。获得过“4A级社会组织”“全国优秀广告协会”等荣誉称号及资质,厦门市广告协会在中国广告协会和福建省广告协会指导下,对全市广告行业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是政府联系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工作者的纽带与桥梁,其职能是“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
厦门市广告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代表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团结全市广告工作者,加强同政府的联系,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中,促进广告事业的蓬勃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厦门市广告协会从创会之初的7家会员单位,发展到现在百余家,会员单位的队伍还在不断壮大。我会在促进广告业发展进程中,认真履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责,积极创新工作,努力开拓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许多工作走到了全国同行的前列,得到了业界、社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走出了一条“手上无权,脚下有路”的创业路子,成为了企业联系政府的桥梁纽带,广告业发展的推动者,广告业进步的服务者。
厦门市广告协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就有关广告管理、行业发展等向政府提出建议,协助政府搞好行业管理。
二、加强广告行业自律,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广告经营秩序,提倡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开发信息资源,建立信息网络,为会员和工商企业、消费者提供经济、技术、行业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四、开展专业人才培训,特别是广告职称考试培训和广告审查员培训。
五、组织广告行业资质等级评定,向社会推荐资质优秀的广告经营单位。维护广告的真实性、科学性,提高广告的思想性、艺术性,促进广告经营单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六、开展国内、境外、海峡两岸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传送国内外广告信息。开展优秀的广告作品展,为本行业提供各种服务。
七、面向社会开展广告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调解行业内、外部的纠纷,促进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联系与协作。
八、推动广告公司与广告主、广告媒体业务互动,促进广告公司之间资源整合,壮大行业力量。
九、办好一刊一网,即《厦门品牌》杂志和厦门广告网,为广告经营单位提供更及时、更广泛的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