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众不同的“欢欢”-记叙作文300字

“欢欢”是一只小狗,是一只我最喜的小狗。之所以它叫“欢欢”是因为它每天都很欢乐。

它是一只与众不同的小狗,每当我拿出十根小棒摆在地上的时候,它总喜欢把小棒分成两份,每份都是五根,但是分好了小棒之后,它就开始把小棒打乱然后玩起来了。它还会认字,但是它只会认一个字,那个字就是“狗”字。

我觉得“欢欢”很可爱,每当欢欢饿了,它就蹲到我面前,歪着脑袋,摇着尾巴,还会吐舌头,我就会把骨头给它吃。它吃的时候会先闻一闻,然后舔一舔,最后大口大口的吃起来了,吃的津津有味。

它也很淘气,每次我带它出去玩,它都跑在我前面,有时我都追下上它,但是它会在前面等我,朝我汪汪的叫两声,不知道是在嘲笑我,还是在叫我快一点呢?

欢欢是那么可爱!那么淘气。那么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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