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野性的呼唤》有感-记叙文550字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者杰克?伦敦所著的,杰克?伦敦是举世闻名的作家,他的代表作有:《白牙》、《海狼》等,杰克?伦敦在作家中生活比较丰富,其中《海狼》就是作者的真实故事。

《野性的呼唤》内容是这样的:巴克是一只南方的混血狗,一天,它被主人的家丁贩卖去了北方,北方的狗见到同类就一定要拼个你死我活。巴克因此差点丧命,巴克变成了一只雪橇狗,巴克的进步快如闪电,不到一星期,巴克就成了狗领队,巴克的整顿狗队的速度也非常快,巴克它们只用了一天就跑了50英里。不,不够快,60英里、70英里、80英里,巴克创造了又一个新的世界奇迹,但,不久它们便被拍卖出去了,它的新主人是三个笨手笨脚、完全不懂生存的人,巴克幸好被一个男人救下,不然巴克就要命丧黄泉。这个男人叫桑顿,桑顿对巴克很好,可惜好景不长,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害,巴克知道后,疯狂的把爪牙扑在印第安人身上,巴克的野性爆发出来了,它回忆起,在几亿年前,祖先就是这样战斗的。

我喜欢巴克,因为它知道在不同环境下生存,我也喜欢桑顿,因为桑顿面对巴克这头野兽并不害怕,而是用爱和温暖去感化巴克,大家都说《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动物类长篇小说,我觉得《野性的呼唤》更是一本治愈类长篇小说,因为作者用动物身上的特点呈现给我们世界还是很美好的,从仇恨变为喜欢,又从喜欢变为爱。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和社会也是一样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者早晚会被淘汰,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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