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画像

我叫王新睿,同学们喜欢叫我“老王”。我是个高大的男孩,眼睛总是在笑,腿长跑得快,不像我同桌,一米六大长腿,跑得却特别慢。我看起来身材挺匀称,其实可重了,所以大家都说我“身重如豹”。

我是个小书虫,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系列,拿到新的就爱不释手。最近正逢生日,得到两本新书,又是重感冒,不能进行体育活动,于是,阳光体育就成了我的阅读时间。最近有一次阳光体育是在室内进行,教室里的同学一边说着小话一边进行室内活动,教室到处都是嘻嘻哈哈的。而我呢,静静地坐在位置上,翻阅着那本被我视作珍宝的《双面猎犬》。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一只半豺半狼血统的猎犬被巫娘打成偷鸡贼后,在寒冷的雪山中待了七天七夜,终于“狐赃并获”的情景;我仿佛看到它不管人狗都说它蠢,成功捕获一对猞猁的情景……我捧着书如入无人之境,我沉醉在书里,任凭各种嘈杂声在我耳边响起,都不理会。我就像一个闭关修炼的僧人,生活在一片与世隔绝之地,直到同学把我唤醒,我才缓缓收起了书。

“书虫”的我也爱好打篮球,能静能动吧。我的篮球打得不错,确实在班里,我的篮球技术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比起在班里“虐菜”他人,我还是喜欢在俱乐部里和那些高手对打。这些高手里面,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在这方面最崇拜的人,他就是石头。有一回,我和他单挑,打15球他让我14球,他先开始。换在以往,我肯定会被他打得落花流水。可那天不一样,开局一分钟我防得密不透风,在五分钟时使用一个漂亮的姿势抢了他的球,又像神投手似的破天荒地在三分线上投中了球。石头目瞪口呆,说:“你怕不是吃错药了吧!”哈哈,谁叫我这么喜欢篮球呢!

我的学习成绩不错,却基本不会得满分,这其中最大的原因就要数粗心了。就单说漏题这个问题,一到四年级漏过不下百余处题,今天漏写一道算式,明天又漏写一个标点,我许多次没考满分就是在这个问题上栽了跟斗。最近的一次“两连败”是在星期三的一节英语课上,先是英语听写,接着是单词大王比赛,由于有“单词大王”这一项,所以老师让我们自查一遍听写,但不要改。我查了一遍,居然发现了句子中一处漏写的单词。我便暗暗记住这个错误,并想:记住这处单词,我单词大王就能全对了!然而心想事成是不可能的,我信心满满地答完考卷后,就静等老师批出来了。批好了,错了两道,这两道错题顿时让我的脑袋嗡嗡作响:怎么回事?仔细翻阅后,发现一处错误的单词,这其实气不死我,可是还有一道错题,偏偏是漏写一个标点,看到这处错误,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唉!我这个人呀,怎么那么粗心呀!

这就是我,一个能动能静,爱阅读,粗心的我,你喜不喜欢这样的我呢?

【老师评语】文章用几分幽默诙谐的语言介绍了自己的外貌特点,接着具体描写自己安静时是“书虫”,运动时是篮球小将,还介绍了自己粗心的缺点,俏皮读来特别真切有趣,结尾简洁地总结全文,你的特点更鲜明地浮现在读者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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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字 自画像 单词 粗心 书虫 喜欢 一个 篮球 大王 听写 猎犬 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