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物丧志”对不对
最近,妈妈常说“别玩了,小心玩物丧志。”虽然书上也说过“玩物丧志”,但我总觉得有些矛盾。
牛顿就是一个好例子。他小时候很贪玩,一次他偶然发现正午太阳的光很有趣,便创造出了太阳钟,使人在迷路时容易寻找方向。看,玩也可以造福人们!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
那么是不是可以这么说呢——“玩物丧志”这句话是错误的?
但是,一个少年由于玩游戏上了瘾,跑网吧的次数比跑厕所还多,更严重的还“玩“上了杀人放火等不良行为。这个事实也是不可否认的——“玩”会把一个人毁了的。
这么说,“玩物丧志”又是对的了!?
一件事怎么会有两个相反的事实?我的理解是:玩,如果你可以控制它停下来,那就行了(最好,还能钻研一下原理),不一定丧志;如果你玩的是不良游戏,并克制不住它,那它就会毁了你,丧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