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_450字
时尚永远是看得见却摸不着的。
牛仔裤在几经磨难之后成为时尚的标志。当你在犹豫中套上牛仔裤,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准备潇洒走一遭时,你会猛然发现“靛蓝+白”的组合已经充斥了整个城市。又过了一段时间,则是成批成批的运动服——一窝蜂啊!
当你不甘心“同流合污”,于是开始捕捉新的时尚,你这又发现,城市的亮点已被几个“太空来客”所垄断。呀!强劲的休闲风。天啦,满街的休闲!你觉得无所适从了,更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休闲。一位朋友指点道:休闲就是“麻质+木扣+米色+宽松”。
正当你踌躇满志、跃跃欲试之时,时尚又变了。从巴黎、米兰到东京,设计大师不约而同的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烂的喇叭裤、厚底鞋、缩水T恤又成了新时尚。身着迷你超短裙,染着五彩头发的女孩一下子成为街头时髦的点缀。
最让你惊讶的是摩登女郎们黑色的嘴唇和指甲。仿佛从中世纪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却告诉你: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从头到脚如法炮制一番,却突然发现已经认不出镜中的人是谁了。你摸摸脸上涌出的细小皱纹,惊讶的发现:在马不停蹄、毫不松懈的追求时尚的过程中失去了你最美丽最珍贵的东西——青春!
时尚,就是永远在时间之上——你有这本钱吗?否则,你永远别想抓住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