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关于书的作文6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便是鲁迅笔下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
鲁迅是我国公元1881年-公元1938年的著名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五四文化的重要参与者,也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原名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鲁迅”是他1918年发表《狂人日记》的笔名。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鲁迅在1926年写的一篇文艺性散文,被收入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本散文主要写了鲁迅生动又有趣的童年,写了在百草园时的“乐”,虽然百草园非常荒凉,但作者却把自己在百草园的乐写的栩栩如生,写百草园对“我”无疑是最好的乐园。
但三味书屋却是恰恰相反,作者逼真地写出了三味书屋的陈腐味,说它是“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但作者却并未将三味书屋写的死气沉沉,而是通过学生偷溜到后园嘻耍,老私塾先生在课堂上因读书而着迷,同学趁机偷乐两个小故事的叙述,使三味书屋充满了谐趣,表现了儿童不可压抑的快乐天性!
古希腊大哲学亚里士多德有一段精彩论述说:“播种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种一种习惯,收获一种品格;播种一种品格,收获一种命运”。所以说,习惯优秀才是真正的优秀,这也对文章中老私塾先生看书入迷的情节,但在这同时我也明白了读书的重要性,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每一处细节和每一个人物都写得栩栩如生,文章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这也是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还明白一个深刻的道理:养成良好的习惯可以改变一个人,而良好的读书习惯更是我们不可或缺的良好习惯之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说好书是芝兰,那么坏书就是毒草,就像冰心奶奶说的一样: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