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流浪儿迪克》有感-小学读后感550字

书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智慧的翅膀,生活的方向盘。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然而我喜欢的还是《流浪儿迪克》,它也许不像四大名著那么有名,但我还是喜欢它,因为它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流浪儿迪克》是美国励志小说家阿尔杰的经典代表作,它讲述了一个一无所有的流浪儿迪克通过诚实的劳动和不懈的努力,最终成为一个青年“绅士”的故事。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美国人,他诚实守信、幽默、善良勇敢并且为人正直乐观。这俗话说得好:甘瓜苦蒂,天下无无全美。主人公迪克也是如此,他流落街头,沾染上了许多坏毛病:抽烟、赌博但他从来不去偷,他认为那样太卑鄙了。而我就喜欢他不偷东西这一点。

有一次他的一位顾客给了他25美分,而他却没有零钱,到了晚上他准时地把零钱送到了顾客那儿。这说明他十分他诚实守信。

“‘这件衣服原来可是华盛顿将军的,战争时期他一直都穿着这件衣服,有些地方破了洞。后来他觉得不太合身,所以在临死叮嘱他的妻子,要把这件衣服送给那些没有衣服穿的聪明的年轻人,所以他的妻子就把这件衣服送给了我。而我的裤子是路易斯拿破仑的。他穿久了以后就送给我了。’迪克说。”这段话说明了迪克不仅幽默,而且很机灵。我们也应该像小主人公那样会随机应变。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使我受益匪浅:我们做人要实事求是,乐观向上,不能因为一点小困难小挫折而放弃退缩,要学会坚持。爱迪生发明灯泡靠的就是坚持,社会上许多成功人士能成功就是因为他们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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