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读书心得-读后感600字

28年能改变什么?28年后的我肯定已经结了婚,有了孩子。可有这样一个人,却用28年时间在一座孤岛上开辟了一个新世界。这人便是《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

这个暑假,我花了一天时间就一口气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它是一部历险小说,由“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所写。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多次出海的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海难后漂到了一座孤岛上,在岛上创造出了许多生存的物品,后来又从野人族手中救下了野人“星期五”,并教他语言和怎么使用武器,而后两人“并肩作战”,坚守孤岛,终于盼到一艘英国船在此经过,最终成功登船回家的故事。

对这本书我真是爱不释手,就像鸟儿筑巢,搭了一点还想再搭一点。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人物自然便是鲁滨逊了。他出生于英格兰,从小就有一个航海梦,但一开始,家人并不同意他出海,无奈之下他只好偷偷跟随好友登上了船。一开始的航海还算顺利,他们一路航行,最终到了巴西,经过多年的辛勤劳作,鲁滨逊也拥有了自己的产业园,在巴西安顿了下来。但心中的航海梦仍让他蠢蠢欲动。这不,他又一次出海了。可这一次却没那么幸运,他遭遇了海难,庆幸的是他没死,而是漂到了一个孤岛上。虽然身陷孤岛,但他始终很勇敢,敢于与豹子周旋;他的枪法也很好,一枪就能杀死两个野人;他还有坚定的信念,即使生了病,没有药物,但却顽强与病魔抗争,最后竟奇迹般地康复了!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被鲁滨逊身上那种无惧困难、坦然面对、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和正视现实、积极向上的乐观主义精神所深深吸引。我要向他学习,争做一个勇敢阳光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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