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作文700字:我的兴趣
要选择学业?还是我的兴趣?相信每个年少轻狂的阶段都很难选择,但我选择两者兼顾。我的学业呢,不会很烂,但也没名列前茅过,永远保持前十名;而我的兴趣是混音,混的不是很差,但技巧还没那么熟。我不晓得我还能撑多久,也不晓得哪一个先支撑不住,只希望能够持久,也许不久的将来,还能跃上表演的舞台。
学业对我来说,不是很重要,但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言论之下,我变得必须考很高分,才能有较好的“待遇”——师长同学的刮目相看,爸妈斤斤计较的零用钱。本来我的成绩很差,每次考都二十几名,在我的用功之下,才能够每次都能考前十名。初一上学期的我,是有补习的,但每次都很晚回到家,所以到了下学期,我就不补了。到了现在,我的理化也快跟不上了,可能又要和同学去上补习班了。
学业我只花三分之一的心思,剩下的三分之二,是专注在兴趣,而我的兴趣视听歌和创作音乐。不像其它人听歌里人唱的美声,而是听歌的节奏和技巧。听音乐可以让我纾解压力,是我最好的宣泄方法。而创作音乐,是把我的每一个心情,投入在歌曲中的兴趣,我将来想当CDJ,为什么不是DJ呢?因为黑胶唱片很难买到,而CD比较好找,到目前为止,我只创作两首歌而已,进步空间还很大。也许有朝一日,我又是另外一个周杰伦或方文山吧!
谁说学业和兴趣是“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目前为止我觉得我两边都顾得不错,只怕其中某一个将来顾不着。读书和考试,是每天上课都会做的事,无法逃避;而兴趣这一件事,虽然是件轻松、快乐的事,但往往都被学业拦阻,每次要做我兴趣的是前,都必须把功课读好,书要念完,行有余力才能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对长辈 来说,“把学业顾好,是学生应该的本份。”那兴趣呢?也许这才是陪伴我一辈子的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