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包里的故事-记事作文700字

我的书包,如同许许多多人的书包一样,平淡。但文具盒里一支来自小学同学的笔,却总是能勾起那段美好纯真的感情。

那个时候,我和她也仅是上体育课时前后排的关系。偶尔会凑在一起聊个天,玩个游戏。那时是四年级,我和班里另一个女孩形影不离,而她好像和谁都能聊几句,又在哪儿也不能停留太久。

一直到那年暑假我过生日之前,她送了我一支粉色的笔。那支笔看上去做工很精巧,造型很美观,感觉和她脸上我从未见过的内敛模样相得益彰。这着实令我十分意外。我如何也想不到,我和她只能算做君子之交的情谊,可她还记得我的生日,愿意为我准备礼物。

在我的印象里,她一直是个表面上恬静温和,私下却顽皮个性的女孩。我也确实没想过可以和她以“朋友”相称。她可以称作是个有点儿糟糕的姑娘:学习一般,个人卫生也不太好,也好像不太懂与人交往。她总是在让老师生气之后;才软下态度盈着泪水认错,总在出了什么事以后潇洒地不管不顾,到最后关头才急得发疯;总是在自己失误之后抿着嘴,情绪易燃易爆炸,像谁欠她500万似的……

总而言之,在那之后,我们似乎成为了很要好的伙伴,她有时会来我家吃饭,我有时也会被她约出去玩。我们似乎都忘记了在那之前我们的一些“小”矛盾。

但她的确是个实打实的“疯丫头”。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情绪就像龙卷风,来得快走得也快,就像我会说她天生是个演员的料子吧。就像她在同学录上留下的个人特征:“美得无法言喻。”

但她有时候又无比的坚韧和倔强,就像她谁也没告诉就离开了这里,就像她在电话里带着哭腔的“想你们了”,也像她转眼就能带着鼻音哈哈大笑。

上一次见她已经是一年前了。那时候我刚考完入学考试,她说她没报六中。我们一起吃了个饭,就到现在也再见到。

我想知道她现在身体是不是好一点了,新剪的短发应该很好看,朋友应该也交了不少……我欠了她两年的生日礼物了,不想再欠更久,所以,“你千万记着回来。”

那支笔我依旧会珍藏在书包里,那里有我的故事,我的一段美好纯真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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