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孔乙己-写人作文500字
读鲁迅先生的《呐喊》,其中有两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一篇是迷信人血馒头可以治病的《药》,另一篇便是《孔乙己》,这篇小说虽然不长,但却形象地体现出当时的世态炎凉以及封建教育制度的腐朽。
在当时的社会阵营中,孔乙己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他穿着长衫却站着喝酒,长衫也早已修修补补,有了不少年头。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的经济条件其实并不好,但孔乙己硬摆着读书人的架子,端着读书人的气质,时不时说几句文邹邹,大家听不懂的话。在孔乙己心中,读书自始至终都是一件高人一等的事,只要和读书沾边,连偷书都是高尚的,孔乙己教文中的“我”写“茴”字,还教“我”“回”字的几种写法,以此来看他的确读过不少书,但他总是自命清高,也显出他的迂腐,众人都喜欢取笑孔乙己,拿他找乐子,所以孔乙己的心灵是无比孤寂的,没有人设身处地为一个酸书生着想,他只能在孩子们那里找回一些平等和优越感。 后来,他因为偷东西被打断了腿,更没有人理会他的尊严了。
在封建社会,孔乙己只是千千万万个受封建教育制度残害的人之中的一个代表,人的皮肉之下没有血液流淌,身体只是一副麻木冷漠的躯壳。
可叹!我同情孔乙己,同情和他有着共同命运的读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