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

《朝花夕拾》,正同它的名字一样,是鲁迅先生在中年时写下的回忆。清晨绽放的鲜花在露珠下显得更加鲜艳,到夕阳西下时摘取它,但失去了早晨花儿的娇艳与芬芳,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传送下,让人联想翩翩。

鲁迅先生的生活并不乏味。它怀念小时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与小动物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精彩。趁大人一愣,孩子以神不知鬼不觉的速度流进百草园,和小动物一起玩耍。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的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纯真、可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也许鲁迅的书本来就可以引起大家的共鸣吧。

有人说:要想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的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经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写的有血有肉。我不能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话语虽然平淡朴实,但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到一起,在山水间流连,感觉中年的鲁迅仿佛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小孩子,身上散发出阳光般的气息。每个人都阻挡不了时间的步伐,童年总会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个美丽的回忆。读《朝花夕拾》,区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但有一样的快乐,一样的幸福。童年啊,令人怀念,令人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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