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曾祖母初一写人作文2800字

曾祖母出生在一九一〇年,于二〇〇五年秋天去世,享年九十五岁。

曾祖母去世后,我去查一九一〇年。一九一〇年,农历庚戌狗年,同时也是宣统二年,日本明治四十三年,越南维新四年。那一年,霍元甲创立精武体育会,孙中山正在槟榔屿密议推翻清政府的大计,美国幽默大师马克吐温和俄罗斯文豪列夫托尔斯泰相继去世,爱迪生宣布发明有声电影,哈雷彗星又一次靠近地球……然而,这些重大的事情与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曾祖母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只是她出生在那个动乱的时代,仿佛冥冥之中也注定了她坎坷而又略带传奇色彩的一生。

小时候,我就听爷爷说过曾祖母作为童养媳嫁给我曾祖父的事情。

具体说来,应该是上个世纪20年代的事情了。那时——就像莫言《红高粱家族》中所写的——全国各地土匪猖獗,山东河南尤甚。离我们那儿不远的河南平顶山就有着一群占山为寇的杆子(土匪用我们那儿的老话说就是杆子)。

杆子们骑着马,到处洗劫,有一次来到曾祖母住的寨子,在洗劫寨子的过程中,曾祖母的父母为了保全自己的一点财产和粮食被杆子们双双杀害。于是,曾祖母和她的弟弟成了孤儿。此后,姐弟俩跟着自己的大伯生活。但当时人们的日子都不好过,缺吃少穿,后来大伯就对曾祖母说,只能养活你弟弟,给你们家留一根香火,你自己出去要饭吧。这对一个刚过十岁的女孩子来说,实在太难了。但当时,曾祖母还是和她村里另外一个同样失去了父母的女孩一块儿出去讨饭去了。

后来,她们要饭要到我们村,机缘巧合之下,曾祖母就被我曾祖父一家以童养媳的身份收留了,另外一个女孩也被我们村另外一户人家以童养媳的身份收留了。

那个和曾祖母一块儿被收留在我们村的那个女孩我也见过。记得我小的时候,她经常找我曾祖母说话聊天,那时她的眼睛好像就已经瞎了,一动不动,像死鱼眼,人们都叫她“瞎芳”,想来她的名字中应该有一个“芳”字。还记得那时她的脸色乌黑,手指乌黑,牙齿乌黑,头巾乌黑,衣服乌黑,手里的拐杖头也被她乌黑的双手染得乌黑,她像是生活在煤堆里似的。她身上唯一的杂色就是她银光闪闪的头发,头发生机勃勃,白得花亮,从她那乌黑的头巾里钻出来,与她看起来死气沉沉的躯体很不相称。后来,我小学没毕业的时候,她就去世了。

据我爷爷说,我曾祖母比我曾祖父大七岁。然而,这七岁的年龄差在当时看来最大的好处就是曾祖母可以照顾曾祖父。十岁左右的曾祖母恰好可以照顾三岁左右的曾祖父长大,这样就可以省去一个照顾曾祖父的人,如此就有更多的人去劳动,去创造粮食和钱财,生活也就会好一些。

等到曾祖父长大后,曾祖母就和他结婚圆房了。一九三六年的时候,我的爷爷就出生了,他是家里的老大。后来,曾祖母和曾祖父又生下了我二爷爷和我姑奶奶。此后,他们就再没有生孩子。

爷爷长到六七岁的时候,正赶上抗日战争。我曾问爷爷小时候有没有见过日本人,爷爷说没见过,那时日本人没有打到咱们乡,咱们乡离县城远,靠近县城的一些乡镇就有日本人的踪迹。我又问爷爷有没有听说过共产党,爷爷说没有,他是到解放战争的时候才听说朱毛的。爷爷说,抗战的时候,他倒是见过老蒋的“大军良子”(即当时的正规部队),国民党中央军的一个小分队曾驻扎到我们乡里过。

爷爷还说,当时中央军征兵的时候我的曾祖父也被抓去当过兵。当时我曾祖父兄弟两个,一个留下来照顾老人,但至少有一个去当兵,这绝对是没法通融的事情。后来,曾祖父就去了。

我没有见过我曾祖父,我父亲见过,但时间久远加之印象不深他也给不出一个像样的描述。后来,我是从爷爷的口中得知,我曾祖父是这样的一个人:你曾祖父是我们家族里身高最高的一个人,最少有一米八五,他头戴一顶瓜皮小帽,身穿那种清朝人穿的灰色大布衫,骨骼突出,腿长肩宽。据说,我曾祖父是我们村最富有的人,他甚至还有过小老婆。但又据说他生性为人残忍,不懂分享,见死不救,对自己的财产一直有着一毛不拔的捍卫。我小时候曾祖母也对我说过,她和我曾祖父一起生活的岁月里,不管是作为童养媳的是十四年里,还是和他正式结为夫妻的五十年里,她好像从来没有真正吃饱过一顿饭。

曾祖父去当兵的时候,曾祖母的公公婆婆整天托人打听自己儿子的消息。后来传来消息说县里武装部和日军发生了火并,死了好多人。于是,我曾祖父的母亲,我曾祖母的婆婆,一个很会居家过日子但心肠很窄爱子如命的女人,听到这个消息后就一病不起了。曾祖母在床边尽一个儿媳所能精心伺候着她。但最后,婆婆还是去世了。公公也曾冒险去县里打听他儿子的消息,但终究没有听说什么,心里总担心儿子出了什么事,终日惶惶不安,然而什么作用也没有。

作为一个从小过流浪生活的女人,曾祖母却表现得出奇地淡定,那时她已有了两个儿子,她努力拉扯两个孩子生活,主办了婆婆的丧事,继续伺候着公公,她抱定的决心是即便丈夫不在了,她也要好好生活下去。然而,后来,曾祖父安然无恙地回来了,毫发无损,再后来,他和曾祖母又生下了我姑奶奶。

爷爷对我说,在他童年的记忆中,和他玩的最多的人竟然是他的小叔,也就是我曾祖父的那个亲弟弟,我的二太爷。

据说,二太爷生性更加残忍。他小时候得天花,由于没有得到合适的治疗,脸上落下了很多麻子。听老人们说,他年轻时有一句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是麻子不叫麻子,叫坑人!”二太爷长大后,家里也为他娶了媳妇,可二人结婚后一直没有孩子。二太爷对此非常生气,那个小媳妇因此受尽了他的各种歧视、谩骂和殴打,公公婆婆也都不待见她,谁叫人们常说“不孝有三,无后最大”呢?后来证明,这事根本不怪人家小媳妇,但在当时,人们不明事理,认为就是女人的错。

那时,曾祖母作为长嫂,看不惯这个事,就劝弟弟和公婆,既然人家不能生,就放了人家,就是卖了也行,后来家人就把那个小媳妇卖给了邻村一个寡汉。不久后小媳妇和那个寡汉就有了孩子,还是个儿子,那个小媳妇因此也受到了优待。后来,那个小媳妇子嗣绵延,她的一个重孙子还和我一起上过学。想来当年曾祖母也算是做了一件善事吧。

再多说一句我二太爷吧。听老人们说那之后,二太爷又娶了亲,可仍然没有孩子,最后也是让媳妇走了。记得我小的时候,二太爷还活着,一脸的麻子,瘦骨嶙峋,他年轻时身上的残忍也被如今老态龙钟的身体所覆盖,他还能叫起我的名字。再后来某一年,在一个鞭炮声绵延不断的大年初一,他死在了村头他那间破旧的小屋里。

爷爷说,一九五六年农历十一月十九日,他和邻村一个地主家的女儿结婚了。地主家的女儿当然就是我的奶奶了。据说,土地改革的时候,我奶奶的父亲和叔叔被判为地主,枪毙了。我曾祖父一家虽然也有钱有地,但那时曾祖母一直勤俭治家,能干的活都自己干,从没雇佣长工,最终没有划为地主。一家人虽然财产不保,但性命都安然无恙,爷爷说这多亏了曾祖母。

在我的爷爷奶奶结婚生下我的大姑之后,三年自然灾害紧接着就来临了。据说那时,家里几乎没有吃的,曾祖父的父亲也在那时去世了。

曾祖父是在一九八五年离开人世的,据说是死于肝腹水,几乎没有怎么医治就死了。仔细算来,即便不算曾祖母作为童养媳的时间,曾祖父和曾祖母在一起也有大约五十年的时间,而且这是中国最动荡的五十年,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土地改革、大锅饭、三年自然灾害、***、改革开放,想来风风雨雨,此间也定有无尽的辛酸吧。

曾祖父死后,曾祖母又在世间平平安安生活了二十年。曾祖母身体还算健朗,并无大的疾病,岁月静好,我有幸在她生命最后的十五年里与她相伴。我现在对她的记忆是,满头银发,驻个拐杖,顶个黑色头巾,会做衣服,爱晒太阳,有个红色的小葫芦,里面盛着她爱喝的白酒。

曾祖母在世的时候,堂哥已经有了孩子,如此,我们家族五世同堂,实在难能可贵。曾祖母作为家族里最长辈的人,在上面守护着她的满堂子孙。

后来,在我十五岁生日快要到来的时候,曾祖母在一个秋天去世了。曾祖母死后, 家里人把曾祖父的坟墓挖开,一劈两半,将二位老人合葬了。

人们都说,曾祖母和曾祖父永远在一起了。

作文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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