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真的是法不责众吗?_关于法律的作文800字

常有人说“法不责众”,仿佛群体性的恶行就能得到原谅。其实,处在某种群体中并不是脱罪的借口。人们显然应该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为,并为自己的作为负责,但我们也不能忽视的事实是,生活中的许多因素都会对我们决策过程产生影响。社会科学家们直到如今都在争论着一个问题:一个人是否可以对他的道德信仰和价值观完全负责——因为这些观念都是由家庭和社会逐渐向我们灌输的,而未必是个人的选择。在这个观点上,意见存在着分歧,对于人们是否能够始终对自己的决策负全部责任的问题,无人能够断言。就我而言,我同意启蒙运动的科学思想家们的观点:每个人都有理性思考的能力,因此,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决策和行为负责,而不是用自己所在的群体为自己开脱罪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层面上,一个人会更多地作为个体被衡量,而非群体成员。尽管法院会考虑到背景、家庭教育和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性的因素是一个人的行为和动机。在美国,如果被告在一群吸毒又用枪的朋友身边成长,他也不会被判无罪,唯一区别是他可能不会被判为一级谋杀罪,而是被判二级谋杀罪。对于故意犯罪而言,无论被告从属于何种群体,他都无法逃离罪责。在中国,情况也是类似的。群体性不良行为不会得到特别的宽容。

加入某些社会团体会促使人们拥护而非规避其行为。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大学教育系统。学生一旦进入学校,学校就要以个体的身份对他的行为、成绩负责。因为所有的学生都可以利用图书馆、教师以及各种各样的兼职工作来获取额外的帮助和辅导,所以理论上来说,每个学生都能够对自己的成绩和综合表现负起一定的责任。没有人应受不公正的对待。学生无论背景如何,都是由教授根据其表现进行评估的。大学教育提供的将会是一个不考虑生活中后天养成因素的公平竞争环境,促使个人对自身教育负起责任。

一个人不能与环境分离。但社会每每看待你如一个个体,不考虑你的群体。许多人不在乎你的出处,但在乎你是谁。成为集体的一部分并不意味着个人责任的免除。无论我们属于什么样的群体,我们都应该有独立思考和约束自己行为的能力。

作文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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