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座男孩-初二写人作文1000字
他姓谭名鑫懿,中等身材中等成绩,以及中分或是平斜的发型。现年14岁,生就一副搞怪的面孔,眉毛淡的看不清,仔细看才知他们高挑在上面,弯弯的;单眼皮,孤零零的几根睫毛还粘在上面,嘴皮薄,肤浅的红色,是张大嘴,牙齿有些向外凸,因此,把嘴巴撑大了,于是就多了两个深凹的酒窝。
他是乐天派。教室里一半的笑声都是他的,其他的也是被他所传递的。作为他的后桌,我深感荣幸,欢喜不用愁,。如果说老师是来教书的,家长来管教我们的,那么他就是猴子派来搞笑的,。第一点,他的长相一点儿也不严肃,一脸调皮的样子,笑时嘴角向上扬,白牙夺目,眼睛眯成一条线,咯咯咯笑声绵绵;甚至他笑得合不拢嘴,一手拍着胸脯,身子前后左右微倾,像是站不稳的样子。他的嘴里似乎有无尽的笑话,我们还分新版旧版,他说不着那些费劲的急转弯,都创些串烧或是歌谣,博大家笑一笑,不仅如此,他的声音可不是盖的,正所谓语出惊人,那语速相当不得了,比得上浙江卫视新歌声的主持人啦,嘴皮子在360度转不停。别人说一句话,他可以念首打油诗了。不过语速如此之快,难免有人根本听不清,他也只好无奈的一字一顿的说话啦,然而依旧是搞笑的,他好像天生无法严肃,谈吐带有笑意。天注定他是爱笑的。
他是演技派.我们的各个课任老师都是非常具有特点的,总有有些人模仿他们的段子,绘声绘色的。第一名?当然就是谭鑫懿了,经典的:“翻开地理图册”“ok,stop!”模仿的很贴切,每个调都是准的,就连音色的都拿捏的非常准确,也许你要认为这些才能的是没意义的,然而并不是,我就受益匪浅。马虎粗心时,他用数学老师的话来教育我,“下次再粗心,可要打手的啊,”便拿着根铁尺,狠狠敲桌面,我顿生警觉;分心时,他用地理老师的话说:“有些同学上课的时候不认真听讲哦!”更厉害的是,他帮我改掉了恶习。我喜欢在任何时刻啃指甲,他便以毒攻毒也模仿着我,不过夸张些,让我意识到起不卫生不礼貌。当然一次两次是不够的,他只要看见了立马模仿我,见了特别尴尬,我只好蹑手蹑脚的收回去,面红耳赤,这样一段时间后,每每想干之时,都想起他,也就不干了,还是要感激他的。
如此爱笑爱演的人,自然造就了一个大大咧咧浮躁的性格。早晨,同学们都洗漱完毕,正襟危坐,准备自习。而我前桌,甚是空虚寂寞冷啊,桌面上摆的昨天用的书和零碎的文具。直到打铃,还是没人,可是,马上便又急匆匆的跑步声,是谁呢?哦,是谭鑫懿,你瞧他一手抓着门栏,,漂移般的沿弧线划过教室,才把腰杆挺直,一手搭在头顶,喘息两声,像孙悟空般走看右看,见老师没来,便昂首挺胸,卓有风度,。其实那头发已经蓬松了,成了中分的发型,衣服扣子一个在上一个在下,拉链也没拉,他并不在意,大步流星走向课桌,冲我们笑笑,拍拍胸膛,小声嘀咕,“还好还好。”可坐在凳子上也坐不住,左顾右盼,还抖腿,经常被老师点名啊!现如今,一个人孤独的坐在前面。
时光飞逝,我们会认识形形色色的人物。正如我前座的那个男孩儿,带给我欢笑,改变我陋习。特此写小传,道一句“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