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朝花夕拾》观后感-读后感600字
借着暑期的時间,我阅读文章了鲁迅老先生的《朝花夕拾》,它是一部十分经典得经典著作,这本书帮我的深有感触。鲁迅的著作是十分有特点的。也是他打开了白话体。他的著作敢作敢当,不委婉,通俗易懂,也就是我非常喜欢的缘故,书中并沒有追求完美好词好句的绮丽。则是情绪气和的使你走入归属于鲁迅的内心深处。
《朝花夕拾》內容耐人寻味,它和《呐喊》一样,都体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不堪,要想唤起人民的观念。鲁迅在书中写到:“人吃血馒头,吃人。大家封建迷信,呆板,裹脚,相互之间诈骗”这些这种书中发生的鲜惨不忍睹的文辞让阅读者体会到鲁迅对迷信活动的厌烦。在书中鲁迅对这种个人行为开展了明显的抨击,也要我不由自主为那些人们觉得可悲。
当我们再度读到鲁迅老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却能够体会鲁迅老先生的静谧日常生活心愿,眼下也闪过那天真童真童趣的他。在这里一篇中,鲁迅老先生追忆了自身的儿时,如同读着发处鲁迅老先生心里的那一份喜爱当然,渴望自由的童心童趣。刹那之间,我好像看到了幼时的鲁迅。他在趁成年人不留意的情况下,钻入了百草园。他与虫类相伴,又采收野草野果子,随后与朋友一起捉鸟,但因为性情急躁,一直捕不上许多;他又常听家庭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此十分担心百草园中的那一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尽管有寿老先生严格的教导,却仍耐但是学员们心里的幼稚,当他念书读得入迷时,却没发觉他的学员已经干着各种各样的事,有的正拿纸糊的铠甲套在指甲上高品质戏,而鲁迅正专心致志地在绘画……
我很喜欢儿时情况下鲁迅活泼可爱的,钦佩青年人的鲁迅喜爱我国。我们要做向鲁迅老先生一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