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见义勇为者敢为初二道德议论文800字
《大河报》报道,郑州杨先生劝阻老人吸烟,老人突发心脏病去世,郑州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杨先生属正当劝告,不用负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认为这一判决好,他认为要让见义勇为者敢为,让符合法律的行为受到鼓励。对此,我深以为然。
何为勇敢?勇敢,是一个人明知道他即将要做的事会对自己不利,但仍然敢于去做。“勇敢”与“大胆”一词意义不同,“勇敢”是一个褒义词,是一个人应当具备的精神素质,是弘扬社会正气、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元素。前几年,老人在地上摔倒“扶不扶”的问题一度掀起人们的热议,还曾有过“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这样的话语。面对老人的摔倒,敢于主动去搀扶,这便是见义勇为了。
为什么要见义勇为呢?在我看来,见义勇为能使自己的价值得以提升,见义勇为能为他人渡过困境献出自己的力量,它体现了“我为人人”这一价值理念中的某一层面,它让社会更加安定、团结、美好。我国西汉时期著名文人司马迁,当朝中各大臣指认李将军叛国之时,司马迁是唯一一个站在汉武帝面前替李将军辩护的人。汉武帝非但不听司马迁的辩解,反而还认为司马迁是在为叛国贼狡辩,对司马迁施以腐刑。司马迁忍受着莫大的痛苦和耻辱,完成了史学著作《史记》,司马迁的这一辩护,便是见义勇为。见义勇为,虽然没有让司马迁的最终目的得以达成,但是,他的勇敢,伴随着他完成了他的人生巨作;他的见义勇为,让他的自身价值得到提升,他的这一可贵的精神品质,也为后人铭记且广为传颂。
然而,由于社会、家庭条件等诸多因素,很多见义勇为者不敢为,那么,怎样让见义勇为者敢为便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了。
法治是首要条件。有合理的法律保障,见义勇为者的权益才能有所维护,郑州杨先生的正当劝告被判决为不用负法律责任,这便是很好的一个证明。另外,前面所谈到的“扶不扶”的问题,老人假装摔倒碰瓷骗钱,从根本原因上说是经济的问题。对此,国家要实行积极的政策,保障劳动力低下的群体的基本生活所需,让老人不故意摔倒,让人们敢去扶,让见义勇为者敢为。最后,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端正自己的作风,理智地看待问题,让见义勇为者敢为。
总之,要让见义勇为者敢为,让符合法律的行为受到鼓励,推动社会正义风气,构建文明和谐社会,打造幸福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