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汉字-初三记叙文700字

现在英语是许多国家的官方语言,它也是通用的语言,尽管中文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文字。如果你梦想走向国际,那么学好英语是必须的。虽然英语比中文更普及,但我有时还是会抱怨为什么不是汉字得到这种种的优待,因为它完全有这个实力,也因为我是中国人,我的母语是中文,就越发为汉字不平。

汉字的历史比英文悠久得多。在人类文明史上,曾有四大古文字,而如今却唯有汉字硕果仅存。汉字从最初的由仓颉创造出的象形文字一直发展到现在变得简明扼要意义丰富,这中间经历了几千年,从汉字的演变史中折射出的是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而英文呢,它的全部也不过是阿拉伯字母演变成为的26个字母罢了。

我一直认为汉字是美的,它千变万化。让外国人摸不着头脑。而我们中国人却能轻松驾驭。比如说一个“看”字吧,在英文中就一个词“SEE”;而在中文中,这“看”的含义就丰富了,有“视,看,望,窥,瞄,瞥”等等,它们每一个都表示“看”的意思可具体含义又有不同。所以说汉字比英文划分得更细更有文采。还有就是“中国”,而''中国”在中国通常却是众多称谓中的一种,“华夏”“荆楚''"九州""神舟’也是中国的代称,人们更愿意这么称中国,因为更亲切,也表达了自己身为华人的骄傲与自豪,而且这些词都是有来历和典故的。

汉字优美的语言所传达的神韵恐怕只有中国人自己才能理解,一经英文翻译过后的中文文字便会像加了氟的自来水,稀释过的果汁,平庸乏味。

总之,我就是喜欢汉字,并庆幸我能掌握它,也希望能完全读懂它。如果有来生,我想我还要做个中国人,学中文,用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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