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艺术不对立-高中生议论文800字

科学与艺术,看似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科学代表着理性,是现象的本质,是逻辑的城堡;艺术代表着感性,是被美神维纳斯吻过的手创作的佳品,是人性中美的再现。然而,荷兰一工作室将科学与艺术相融合,制造了一条“太阳能自行车道”,白天吸收太阳能,夜晚发光发亮。据说灵感来自梵高的“繁星闪烁的夜晚”。科学与艺术究竟是对立还是统一?我们又应该以怎样的态度对待它们?

依据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艺术早于科学而存在,而科学的发展,似乎破坏了艺术的美感,因此有些人认为科学和艺术是对立的。英国诗人济慈曾因牛顿把彩虹还原成三棱镜的光谱而发怒,他在诗中写到:“天空中曾有一条令人敬畏的彩虹,我们知道了它的质地、它的纹理,它就被归入了单调无聊的平常俗物。”济慈也并非个例,D。H劳伦斯拒绝相信月亮只是反射太阳光这一事实,因为这“冒犯了诗人的情感”。诚然,艺术的美有时在于神秘感,一旦神秘的面纱被破坏,美感也就荡然无存。但没有科学存在的美,换句话说,是人们对无知的喜悦胜过了明白的喜悦,归根结底,还是对现实的逃避。

科学与艺术,由现在看来,理应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著名的《蒙娜丽萨的微笑》出自于达芬奇之手,她那匀称的身材,神秘的微笑常被人津津乐道,殊不知这魅力的背后亦是科学的支撑。那微笑中面部肌肉的张驰、圆润纤手的肌肉条纹,绝不是一个不会解刨学的人所能画出来的。再比如摄像师镜头中的黄金分割,画师调料盘中的三原色,雕塑的对称性。。。。。。可以说科学滋养了艺术。而艺术也启发了科学,如这发光的自行车道,常常受小提琴启发的爱因斯坦等等。许多科学家同时也是艺术家。

再者说,科学本身也有一种美感。英国演化论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在《解析彩虹》一书中说:探明奥秘并不会失去其诗意,恰恰相反,探明答案更令人着迷也更加美丽。每当你解开一个奥秘之后,你会发现其他奥秘,这也许会激起更丰富的诗歌灵感。

荷兰的那条自行车道取之于美,也回报以美。当太阳落幕,夜色降临,那自行车道便像地上的星星,或许又会给人带来更多关于美的感悟。而我们要做的,便是寻找艺术之美,启发科学之心,又将科学之道作用于艺术,这样方能达到艺术与科学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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