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连于书中的流年描写阅读作文2400字

  《童年》时,常做一个美丽的《红楼梦》,梦见我随着那《追风筝的人》,一同《飘》到遥远的《瓦尔登湖》。望着美丽的《繁星·春水》,我安然地度过了《翡冷翠的一夜》。《哈利·波特》又用他的魔法扫帚载着我驶向神秘的《巴黎圣母院》,在那里,我在那遇见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他站在在麦田里《呐喊》着、《彷徨》着。麦田旁是一条《静静的顿河》,《罗密欧与朱丽叶》凄美的爱情在这里《复活》。接着,我去《呼啸山庄》做客,在这里,我聆听了《老人与海》的故事,还看完了那本神秘的《猎人笔记》。《简·爱》告诉我,是时候回《家》了,于是《骆驼祥子》用黄包车拉着我穿过《边城》,进入《围城》。《我的母亲》在那等着我,她给了我《爱的教育》,告诉我要《热爱生命》,好好《活着》。而在看腻了《在人间》的许多《红与黑》之后,我奋不顾身地走进了《王尔德童话》的世界……

  多么五彩斑斓的梦!多么令人心醉神迷的梦!——诚然,这只是一个梦,但裹着的却是我是美丽的幻想。浸润在书中的世界里,幻想着一切,让我感到真实而充实。我就是在这些书海中游啊游地游了那么多年,兴致勃勃,不知疲倦。

  不知道我看的第一本书是什么,也许是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为我买的,现在躺在尘封的柜子里,已经变得皱巴的那本童话书吧。反正从记事起,我就对书怀着一种美妙的情愫。小的时候,觉得书很奇妙,因为那时看的书都有插图,觉得好像这世界的所有东西都可以在书里找到。后来大一点慢慢地接触到一些小说,里面的情节丰富且曲折,我更是疯狂地迷恋上了书。

  高尔基说:“我扑在书上,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每次一扑到书上全身心投入,我就会自然而然的将自己的心情与主人公命运紧紧联系起来,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一下子为他们担忧为他们紧张,一下子又为他们松一口气,有时甚至把自己当成了主人公。

  看《格列佛游记》的时,主人公格列佛到了巨人国之后变得十分渺小,有次差点被一个割草的巨人抓住然后杀掉。格列佛作还被卖进皇宫,成为皇后的玩物,皇后的仆从因此失宠,便开始陷害格列佛,他将格列佛丢进皇后的汤里,格列佛差点淹死。他们还将格列佛塞进空心粉内,差点被皇后吃下去。每当读到格列佛遇到危险的段落,我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好像有一种一直被人追着然后要不停跑的那种危急的感觉。这时,我心里一直对格列佛说着,快跑!快逃离危险!幸而到了那千钧一发之际,格列佛总能绝处逢生。而每当我为此长舒一口气的时候,一摸额头,已经满是汗了。

  看玛格丽特·米歇尔《飘》的时候,女主人公郝思嘉一直暗恋着她的邻居卫希礼,她也一直坚定认为希礼的心里也一定爱慕着她。而当思嘉听说希礼和他表妹韩媚兰的婚讯时,思嘉感觉天都要塌了。而不知怎么的,看到这里时我的心里似乎也像被人掏去了一块。思嘉不服输,她从小要强好胜勇敢,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驱使她在希礼宣布婚讯的前天晚上和希礼告白,她决定和希礼私奔!我也很兴奋,心想她们一定能够一起了。但让我预料不到的结果发生了,希礼坚定地拒绝了思嘉。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下意识地合上了书,我不敢看后面的内容了,那不是我要的情节啊。一连几天我的心里都空落落的,那种感觉像是我自己告白被人拒绝了一样,在吃饭的时候我也一直想着故事情节。我多能理解思嘉的心情啊,那是一个女生用自尊自信筑在心里的最后一条防线崩塌掉的感觉,希礼怎么就不能明白思嘉有多爱她呢?后来恼羞成怒的思嘉给了希礼一个耳光,这也让我感到解气了,因为当时的我实在觉得卫希礼太可恶了。

  当我看的小说越来越多,我慢慢地明白了一些东西:小说是反映和影射现实的,但它又是充满想象的。一本好的书要传递给人们的是一种精神和思考问题的方式。那些名家作者写的具有现实主义风格的小说从某个角度来说是有点残忍的,它不像那些滥情的言情小说,最后男女主角都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也不像那些普通的英雄小说,主人公有金刚不坏之身,能够刀枪不入,最后拯救了世界。书里的世界不是都是乌托邦,有些是理智且理性的。一种为人们所称颂的品格必然是从那些不同寻常的经历中熔铸的,因此书里的情节不会总按照你想的来,你让它怎么发展它就怎么发展。如果一本书从头到尾都是一片平静的大海,没有波涛汹涌也没有人乘风破浪,那它就不会成为名著世代流传下来,而是沦为那些三流小说并渐渐淡出人们视野。周国平说:“爱书者也应该有这样的信念:非最好的书不读。让我们去读最好的书吧,因为它在那里。”而当你看到一本好书时,如果你觉得主人公的命运很悲惨,不要轻易地泛滥你的怜悯,它不是写出来让你可怜的,你应该好好想想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并试着去感受那些作者想表达出来的东西,将它与我们的生活联系起来。唯有如此,才算没有白读一本书。

  每看完一本书,与其说是一次精神上的享受,倒不如说是一次心灵的旅行。书里的世界太广阔了,比我们能看到的那个世界要广阔百倍千倍。书也像是一台时光机或任意门,带我去了不少地方游历。在书里我可以看到十九世纪浪漫的欧洲风土人情,也可看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淳朴的乡村气息。上一秒我还在中世纪的英国古堡前,下一刻我已经来到樱花飞舞的富士山。我最想去的国家是法国,虽然我的脚还没有踏上过那片土地,但在《巴黎圣母院》里,我的心已经先行一步了。

  书还给我带来不少惊喜。有一次课上,老师讲到美国的南北战争,问哪位同学能够讲讲它的历史背景。那时候我刚看完《飘》,里面有不少关于南北战争的描述,于是我将从书里看到的内容流利地讲了出来,老师用赞赏的眼光示意我,同学们也向我报以佩服的眼神。这时我感觉书像一个化妆师,将我妆扮成知识丰富见多识广的文艺青年。看的书越多,从内心散发出来的气质也越高雅。

  现在是手机电脑等高科技横流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看电子图书,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快捷,而且能省下一大笔买书的钱。有段时间我也尝试着去看电子书,但是不管那本书有多好看,我总是看完楔子就再也看不下去了。不知道为什么,电子书给我的感觉和纸质书给我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我喜欢那种书在手里真实存在着的感觉,书中的每个文字似乎都能够被我抓在手里。我喜欢闻书里散发出来的淡淡的书香味,也喜欢书页那种轻轻的磨砂感和翻书时的摩挲发出来的沙沙声。这全都是电子书无法给予的。而且我很喜欢逛书店,只要一走进去我就能待上一整天。我选书的时候就像孩子选自己心爱的玩具,这个也想要那个也舍不得放下,恨不得将整个书店搬回家。看纸质书有三个享受的过程,一个是挑书时的兴奋,一个是将书提回家时那种沉甸甸的满足感觉,一个回家翻阅书时的喜悦。看电子书就将这三个过程直接压缩成了一个看,而电子书的这种“看”又怎么能和纸质书相提并论呢?

我不得不承认,我不仅在人生经历中成长,更在书中成长。而这种成长不是那种幡然醒悟豁然开朗,而是一种长时间的浸润与沉淀。这种沉淀让我的内心变得柔软而坚强。我对书的喜爱,会像《圣经》里说的那样“永不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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