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宿命》书评_高中读后感1200字
最近阅览史铁生的《原罪·宿命》,颇有感触,略发拙见。
该书讲述了准备出国深造的物理老师莫非身上发生的一系列荒诞的故事。仅仅因为一根茄子而导致了他整个人生的逆转。
这是个有云的夏夜,莫非边骑车边哼着《货郎与小姐》中的咏叹调,他的内心充满难以抑制的喜悦,就在明天,他即将乘坐飞机飞往外国,开启不一样的新生活。他的怀里揣着已凑齐的护照,签证与一系列文件,这是历经两年艰苦奋斗所获得的,他的内心感到十分踏实。于是他开始在心里进行对未来的规划:他要去美国中部的科罗拉多大峡谷要去尼亚加拉大瀑布,要去胡夫大金字塔,要去看圣马可大教堂······这时的莫非沉浸在想象的美梦中,他却不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将会成为他一生的噩梦。
他出了一场车祸,原因竟是自行车撞到了路中央的茄子导致他摔倒在地,这时恰好一辆车从远方驶来,事故就此发生。事后莫非心里的怨恨到了极点,他想起若不是因为之前遇到了一个朋友,与其交谈后才准备回家,他就不可能在那么巧的时间里同时碰上那根茄子和那辆车,他又想到在与朋友聊天前,他由于肚子饿而吃了两个包子,是的,整整两个!他为什么吃包子呢?因为学校的老太太给了他歌剧院的票子,而他在看完歌剧后回来的路上饿了。再往前呢?哦,他想起来了,遇到那个老太太是因为自己在课堂上惩罚了一个不停笑的学生,而那个学生出于愧疚心理而在他下班时把他叫住,向他道歉,这时他才遇到了老太太。他越想越气愤,那个学生为什么在上课时无缘无故地笑?正是因为他这一笑,自己出国深造,功成名就的理想就此破灭。他细想后又觉得玄幻,难道这个学生冥冥之中受到了神的指引?这一切都是注定的?
这个问题,多年后终于找到答案。那时莫非已是当代文坛上一位炙手可热的作家。他用另一种方式实现了自己的成功。同学聚会时,莫非问学生:你当时为什么要笑?学生忸怩了一阵子,才开口,原来是他看到一只狗在学校标栏处放了一个屁。
小说总喜欢放大并夸张现实,以荒诞的结尾来突出主角的可悲,同时反映出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引发读者思考。
多么讽刺啊!这到底是谁的错儿?一切的发生都归咎到那只狗的身上,可那只狗是无辜的呀!如果是有预谋的事件还好,人就可以把自己的委屈和愤怒发泄在一个对象上,可谁告诉我,当这样的巧合来临,又应该去怪谁呢?就命运而言,有什么道理可言?
我想起来古希腊一个著名的神话:西西弗斯这位神触犯了众神,被惩罚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而由于那巨石太重,每每未上山顶就又滚下山去,前功尽弃,于是他就不断重复,永无止尽地做这件事,他的生命就在这样一件无效又无望的劳作中慢慢消耗殆尽。后人评判这件事时,大多会嘲笑他的痴傻,而我却认为他是一个勇敢的英雄。他知道自己命数已定,无力改变,然而他在不可避免中仍保留着希望,他在极力反抗。他坚信:没有轻蔑克服不了的命运。
我们应该与命运握手言和,去接受它,但同时也要尽自己所能去改变它,无论结果是好是坏。
最后,我想引用《病隙碎笔》中的话作为结尾:“人不可以走向天堂,不可以走到天堂。走向,意味彼岸的成立。走到,岂非彼岸的消失?彼岸的消失即信仰的终结,拯救的放弃。因而天堂不是一处空间,不是一种物质性存在,而是道路,是精神的征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