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高一作文汇总八篇
实用的高一作文汇总八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高一作文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高一作文 篇1
人生,是一段路,路上有陪伴你的朋友;人生,是一场梦,梦里有关心你的朋友。朋友可以和你同甘苦,朋友甚至可以和你共患难;朋友可以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你,朋友可以在你伤心的时候,给你一句真挚的安慰。我也有一个朋友。
我的朋友是一个男生,个子不高也不矮,两个耳朵在他那不胖也不瘦的脸边,乌黑浓密的头发像钢针一样根根竖起。他有着近似六边形的头,高挺的鼻梁,嘴唇微微上翘,眼神平和,不动,像深邃的大海;动,则锋锐犹如雷电,他经常挺起他那男子汉的胸膛,脸上常常挂着和善的微笑。黑发黑眸黄皮肤,典型的中国人。
他热爱运动,跑步飞快:每年的体育达标时,今年跑步第一的肯定又是他了,这是八百米跑步。体育老师让他和其他三位同学一起站到起跑线后,体育老师大喊一声:“预备,跑!”他好似一头猎豹一样飞快的冲了出去,其他三位同学也是身手不凡,和他不相上下,有时还有被反超的趋势。但两个来回之后,长期锻炼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他们开始只是被落后几米,可过了一会就明显被拉下一段了。终于,最后一个来回,快了,就快到了,20米、15米、10米、5米、2米、1米,冲线了!他又一次打破了他创造的记录。
他喜欢穿夹克衫,牛仔裤,让人看了,就给人一种酷酷的,帅气的感觉。他也喜欢交朋友,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朋友满天下”。我们经常看到他和别人打招呼。
他在上课的时候非常的认真,从来不和同桌开小差,尤其是在数学课,更是他最喜欢的科目之一,考试中一百分满分,他总是能考90多分有一次更是考了96分。
他的笑是开心地笑,爽朗的笑,一笑起来,就会笑得肚子疼。他非常坚强,我们从来没见过他哭,即使是头被撞起了包。
他非喜欢帮助人,不论是谁,他都是有求必应,不论是找东西,还是捡东西;不论大事,小事他都会热心的去帮助别人,我班级的每一个同学几乎都被他帮助过。
这就是我的朋友,你能猜出他是谁吗?他就是王乔裕。
高一作文 篇2
把岁月堆积成一本书,把思念写成书中的故事。
我用一年又一年的光阴积攒对你的情感,我用一年中的四季把这些情感酝酿成最醇的清酒,我用每天精心呵护它们,然后静静的等待再次相见的那天。
思念是蓝蓝的天空,我站在洁白的云朵上,用尽全力看每个角落,去到有你的地方。凡是能看到蓝天的地方,凡是有白云投影的地方都有我对你的思念,让白云,让微风把思念带到你在的地方。其实我来自天堂,携带着成百上千年对你的思念来到人间,在我没有寻找你的期间,我把思念化成雨水擦过你肩。化为过白雪撒在你的发,化成过雾弥漫你的忧愁。
思念是浩瀚的海,我乘着一艘帆船在孤寂的海平线,用尽全力,驶到有你的地方。我请海里的小鱼,带着我的思念为我指引方向,我请大海流走的道路把我的思念蔓延,直到你真正有所感受。其实我来自大海,与生俱来带有大海深处的忧愁,一点一点漫出海平线,成为无数条小溪,一路寻找你的踪迹,最后又回到原点,但对你的思念只会越积越多。
思念是一首唱到声嘶力竭的情歌,我同万千听众一起用心聆听。唱到喉咙沙哑只为你能懂思念到深处我内心的痛哭。有些人不远万里翻山越岭只为聆听一首歌,只为体会那触动内心深处的感情,这歌声里有整个青春。我的思念也如跋山涉水而来的听众一样,只为到达有你的地方。听的歌越多,走向你的路越长,情感越深重。
对的,我想念你。把思念大声告诉你,歇斯底里的,鼓足勇气,踮起脚尖看向有你的地方,用最动情的眼神,把这长久的故事用心说给你听。
高一作文 篇3
秋风悄无声息地轻拂过这片金色土地,带来了阵阵凉意,秋天来了。
自己一个人漫步在铺着青石板的老街上,忽的,秋那柔若无骨的巧手拂面而过,其中夹杂着花草的清香、丰收的喜悦和果实的甜美,是甜?还是乐?蓦然抬头,仰望秋日的天空,不经想起刘禹锡的:“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的豪情壮志。树上的叶子也有些许呈现出秋天的色彩,风卷着几片叶儿在空中飞舞,仿佛与秋风竞相跳着华尔兹,眺望远方,由不得思绪的主张进行那漫天的无限遐想,唱绝古今又有多少诗人曾为之倾倒。我没有诗人那般才华,他们满腹诗论所以才能吟出:“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我不像画家,能将满园秋色尽收笔下,我也不像音乐家,能因此情此景谱出一曲绝世优乐,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只懂得秋色的朴实和华美,只懂得叶子的枯叶落,翩翩的枯叶蝶何时又落在地上,静静述说着秋天的故事……
那些秋叶此刻随还在漫天飞舞,但谁又可知晓它何时会停?何时又起呢?当他落地的一刻,又有多少人会淡谈此事呢?多半是无人问津吧。也许,只有等到清洁工人才能再次把它们重新聚拢起来,但最终还不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们的生命又何尝不是如此?前人种树后人遮阴,前者为后者打下一片美好而又扎实的基础,苦苦期盼着后者的飞黄腾达,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的善良,他们的大爱无私!文天祥曾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壮志名言,更可谓是荡气回肠,发人深思。
往年的秋,不想今年这么清,这么静,最适合秋的情感基调,那是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些文人墨客的沉吟,他们赋予了秋的万种情愁。有汉乐府的“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有豪气万丈的易安居士:“花自飘零水自流”的凄凉。面对秋日谁又能叙的清呢?也许也只有像曹操一样“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之感了吧。
秋日的欢乐,是因为秋本身就是一个伴随着丰收的季节,一年的辛勤劳作马上就可望眼欲穿,秋日的收获对于我们来说,只是那时才可以放松心境的自由畅谈,尽情享受属于自己的辛勤果实,所以我觉得秋像一位永不会老去的长者,为迷途少年指引正确的道路,秋更像一个无尽的财富,让天下人喜悦、畅怀,秋还像人生,有喜、有乐、有悲、有愁,酸甜苦辣咸种种韵味尽在其中。如果一向的无趣单调,那不是也太无聊了么?而秋却诠释了一切!
苏轼的“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橙绿时。”这何尝不是对秋日最好的赞扬。
秋之感想,好似那片被遗落在秋风中的叶子……
高一作文 篇4
朋友,不用再揉那已被你揉得通红的双眼了,你的眼睛没出毛病,也没有看错,对,就是猫猫。猫猫,本人在上初中以前稍微文雅一点的一个外号。小学同学取的,到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叫“猫猫”,很奇怪的就这样子被人叫了六年。
猫猫,现就读于T市一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中学,在那里过着并不怎么舒服的“两点一线”的生活。爱捣蛋但绝对对得起党和人民。一向积极向上,偶尔颓废一下也不会想到要与这个世界作告别。
猫猫是一个极平凡的女孩,因为在家经常受到老爸老妈的压迫,所以个子偏矮。比较瘦,为此老妈一直担心哪天猫猫一不小心会被大风刮走,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宝贝女儿了。猫猫平时不善于说话,但那张很少讲话的嘴却蕴藏着丰富的表情:高兴时,偷偷地贼笑;生气时,会皱皱嘴上面那小巧的鼻子,然后噘起可以挂上一壶油瓶的嘴,让人哭笑不得。一双因为看书不注意而快要成为近视的眼睛不偏不歪的长在浓浓的眉毛下。整个给人的感觉虽不怎么漂亮,却是超可爱的那种。
猫猫是网上的一只“菜猫”(由“菜鸟”得来的)。喜欢上网冲浪;看网络小说;有空时发几张贺卡给网上的朋友;或是上QICQ找几个网友东拉西扯聊上半天;有兴致时会找个BBS猛贴搞笑的东东,然后静静等待着别人的回帖,当贴的帖子成为热门帖时,会发现那种被关注的感觉真的很棒。
猫猫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迷。只要有书,可以让猫猫吃饭时看,坐在车上看,在厕所中还看。不知道老爸老妈朋友,不用再揉那已被你揉得通红的双眼了,你的眼睛没出毛病,也没有看错,对,就是猫猫。猫猫,本人在上初中以前稍微文雅一点的一个外号。小学同学取的,到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叫“猫猫”,很奇怪的就这样子被人叫了六年。
猫猫,现就读于T市一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中学,在那里过着并不怎么舒服的“两点一线”的生活。爱捣蛋但绝对对得起党和人民。一向积极向上,偶尔颓废一下也不会想到要与这个世界作告别。
猫猫是一个极平凡的女孩,因为在家经常受到老爸老妈的压迫,所以个子偏矮。比较瘦,为此老妈一直担心哪天猫猫一不小心会被大风刮走,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宝贝女儿了。猫猫平时不善于说话,但那张很少讲话的嘴却蕴藏着丰富的表情:高兴时,偷偷地贼笑;生气时,会皱皱嘴上面那小巧的鼻子,然后噘起可以挂上一壶油瓶的嘴,让人哭笑不得。一双因为看书不注意而快要成为近视的眼睛不偏不歪的长在浓浓的眉毛下。整个给人的感觉虽不怎么漂亮,却是超可爱的那种。
猫猫是网上的一只“菜猫”(由“菜鸟”得来的)。喜欢上网冲浪;看网络小说;有空时发几张贺卡给网上的朋友;或是上QICQ找几个网友东拉西扯聊上半天;有兴致时会找个BBS猛贴搞笑的东东,然后静静等待着别人的回帖,当贴的帖子成为热门帖时,会发现那种被关注的感觉真的很棒。
猫猫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迷。只要有书,可以让猫猫吃饭时看,坐在车上看,在厕所中还看。不知道老爸老妈。
高一作文 篇5
作为一名高中生,每天都需要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每次下课后,都会匆匆的吃上几口饭,然后回到教室继续学习,但是却没有想到今天我却晕倒了。
叮铃铃,下课铃响过之后,我像往常一样跑步去餐厅吃饭,因为如果跑的慢的话,那么就要排队,至少需要十分钟,所以我也尽量的减少时间的浪费,结果还没到餐厅,我就感觉到眼前一片黑,然后就晕倒在地,这一段时间,我根本就不知道我是怎么来到医务室的,因为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了医务室的病床上了,检查结果是因为低血糖。
当我询问是谁把我送来的时候,医生也没说什么,只说了一句是一个个子高高的男生,把我背到这的时候就离开了,我十分感谢那个男生,除了自身的体重外,他也一定费了不少的力气,因为我知道餐厅离医务室有多么远的距离,然而我却不知道他是谁,不能当面感谢。
第二天的时候,我来到了学校的广播室,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我感谢一个个子高高的男生,谢谢他能够在自己晕倒的时候深处援助之手,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当面谢谢他。
高一作文 篇6
请珍惜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请珍惜你自己内心的渴望。
说起时代,你又是否想起了中国?
回溯古代,你印象中的中国是不是这样的景象?耳边传来策马的鞭声,它交杂着马尖锐的嘶鸣声与“哒哒”的马蹄声;你的.眼中闯入了一名“不速之客”,他身披盔甲,手舞长戟,眼中载满了“睥睨”天下的豪情与收复河山的自信;你的手心里攥着一流仍残留着余温的血沙,它正缓慢地流下,描绘出了染血的千里江山……
近代中,为什么他们忙于富国强兵?他们为什么致力于反抗势力的强盛的清廷?他们又为什么不惧怕列强兵炮高举横幅,争取中国的主权权益?
你又是否知道这写情景与做法都是来自于他们那个时代后最强烈的渴望?
因为他们渴望收复河山,所以他们敢于血染黄沙;因为他们渴望统一国家,所以他们敢于抛下头颅;因为他们渴望和平,所以他们宁死不屈!
而现下残酷的硝烟已过,在到处可见的融洽之下,你内心的渴望还在吗?
在面对高考的你们啊,在面对未来的你们啊,你们的渴望还在吗?
在没有硝烟和炮火浇灌下的你们真的安稳了吗?真的在所为的安逸中被磨平了内心的渴望了吗?若是没有,请务必珍惜。
中国在现代的各个领域中快速发展。它在灰暗的历史中生长出了自己的一方天地,庇护着它的子民。而这个伟大的时代,也应该具有它背后的渴望。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中国的渴望便是你们心中敢于保家卫国的渴望,敢于坚持自我的渴望。你们还渴望成为一个伟人吗?还渴望成为一名英勇的战士吗?还在渴望成为一名站在三尺讲台上的教师吗?你们需要去聆听自己的渴望;你们需要去守护这个渴望。因为你们的渴望是成就这个伟大时代的希望。
在这安定的时代下,在这伟大的时代下,你们是时候化内心的渴望为羽翼高飞,是时候用它来替他们守卫河山,是时候用它来谱写未来,抹去了历史的血迹。
请珍惜你们内心的渴望,请珍惜你们内心的渴望。因其来之不易,请君务必珍惜。
高一作文 篇7
我有一本名为《刘邦》的纪实性小说,说的是“楚汉相争”的故事。
秦朝末年,二世昏庸,奸相赵高专权,各地起义军风起云涌,身为沛县小吏的刘邦和亡楚大将项燕之子项梁的势力算是其中的骨干力量。刘邦原为沛县无赖的首领,后因好友萧何(后来为汉朝丞相)举荐,当了一个小小的泗水亭长(秦朝的一个行政单位,一个亭长两个助手),后押二百名劳工去骊山修筑秦始皇陵,但因劳工逃去,刘邦也干脆起义,之后陆续得到张良。萧何。韩信。陈平等人的辅佐,开创大汉江山。项梁与其侄项羽在吴中反秦,后为起义军首领,但在定陶被秦将章邯攻杀,由侄儿项羽接任,项羽刚愎自用,最终为刘邦所败,自吻乌江。
刘邦的赢和项羽的败都不是偶然的。先说刘邦。刘邦有着一种收买人心的“特异功能”,他一个市井无赖,竟然可以得到萧何。曹参。夏候婴等英雄豪杰的辅佐,甚至于崇拜;能获得陈平。韩信。英布。周殷等异己的倾心和归顺,并且用人不疑(韩信是个别),对待手下推心置腹;而且还有萧何在关中(函谷关以西)有力的兵源。粮食支援;分支韩信的攻魏。取赵。灭齐,又在潍水之战里用仅仅几千人马,大破楚军二十万大军,生俘楚军大将龙且,在北牵制项羽;更有彭越在梁地与项羽打游击,断了楚军粮道,处处拖住项羽的脚,使项羽无法集中精力完全消灭刘邦。另外,刘邦对于手下谋士的良策言听计从,他听从张良之策拉拢彭越,牵制项羽,使项羽无法消灭刘邦;听从韩信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之策,平定三秦;听从袁生东出武关,调虎离山之策,使项羽疲于奔命,并保住中原粮仓敖仓于荥阳。成皋一线。等等,这些方面都是刘邦胜利的因素。
再说项羽。项羽和东汉末年名将吕布一样,勇武有余,智谋不足,他虽在巨鹿破釜沉舟,大破章邯,但他刚愎自用,不会用人,手下多武少文,后来还中了陈平的离间之计,将唯一一个智谋高深。精明能干的军师范增气死。而且项羽在应该宽厚处理的时侯残忍,在应该果断下手之处却优柔寡断。心软仁慈。他坑杀秦朝二十万降卒,杀子婴。掘皇陵。杀义帝……他的种种恶行让他失去了民心,也让刘邦抓住了把柄,而他在鸿门宴上,不听从范增的建议杀死刘邦,却“大发慈悲”把刘邦“放”走了......
总之,刘邦能听从良策,笼络人心,而项羽却刚愎自用,暴戾残忍,还优柔寡断,这些因素都使项羽的失败和刘邦的成功成为必然了!
刘邦,卑微的出身,无赖的品性,浪荡与纨绔,贪杯与好色,正是这样一个正人君子眼中十足的败类与恶棍,一个文不能论道武不能安邦、大字不识一箩筐的乡野流氓,却从秦末乱世中脱颖而出,一手缔造了雄霸天下四百余年的大汉江山。
历史跟所有偏执的正人君子们开了个不小的玩笑。
刘邦是个俗人,但是俗的却有个性。胆气十足、豪爽慷慨、敢为人先、不墨守成规、不安于现状。
公元前256年,刘邦出生在楚国沛县丰邑。排行老三,取名刘季。刘邦在34岁的时候,秦灭楚,36岁时,秦统一六国,设置郡县于天下。刘邦这时做了沛县东部泗水亭亭长的职务。此时,刘邦结识了萧何和曹参,三人被称为沛县三友。刘邦40岁时,娶了吕公女儿吕雉为妻。秦统一天下后,开始大规模征发徭役,在骊山为自己修建陵墓。公元前210年,刘邦押送刑徒去咸阳,因刑徒逃跑,于是带领群人造反,隐蔽于芒砀山间,待机而发。
刘邦遇张良,如虎添翼。
(张良,祖先是韩国的公族,姬姓,因本人避秦朝的追捕,而改姓张。祖父曾担任韩昭侯、韩宣惠王、韩襄哀王的宰相,父亲姬平连任韩嫠王、韩悼惠王的宰相。韩被秦灭时,张良年幼,未能在韩国担任官职。张良一心为国报仇,于公元前218年刺杀秦始皇未遂,隐姓埋名逃至下邳。10年后,沛公带领群人攻占下邳时,张良归附沛公。)
在项羽趾高气昂大挥屠刀时,刘邦却不动声色的扩充着自己的地盘。巨鹿之战后,项羽在新安城南屠杀了20万投降的秦军,项羽的这项大错,使他后来一错再错,满盘皆输。当项羽在公元前206年11月中旬挺进函谷关时,刘邦已经在一个多月前推翻了秦王朝。项羽巨鹿之战后,在河南境内白白浪费掉三个月的时间,所以比刘邦晚入关中一个月。
初入咸阳,面对琳琅满目的美女和珠宝,刘邦也曾经得意忘形,庆幸的是他及时地勒住了放纵的缰绳。刘邦在接受秦王子婴的投降后,以胜利者的姿态进驻咸阳。当他们面对秦王朝金碧辉煌的宫殿,面对琳琅满目的珠宝,面对美若天仙的宫女,面对山珍海味的,于是他一头钻进安乐窝,再也不想出来。这时,惟有萧何、樊郐、张良等少数几个人,保持了比较情形的头脑。萧何在大家都去抢夺财宝的时候,只身跑到御史台,将秦王朝保存的档案资料取了出来。正是由于这批资料,才使得后来的刘邦政权掌握了全国的地形、物产、人口、赋税等情况。刘邦也听从属下的建议离开了这个安乐窝,离开咸阳,回到大灞上驻扎。樊郐和张良的劝告也使刘邦免犯一个大错误。
大丈夫能屈能伸,鸿门宴全身而退。
项羽三两下攻下函谷关,带领四十万大军直逼咸阳而来。刘邦十万大军驻扎灞上,项羽四十万大军驻扎在新丰鸿门,这时刘邦的左司马曹无伤来到项羽军中,向项羽报告了刘邦的情况,以讨好项羽。项羽于是下令攻打刘邦,樊增也极力主张项羽消灭刘邦。当时项羽的军队有40万,刘邦的军队只有10万,实力相差甚远,再加上项羽已经做好充分的准备,而刘邦却毫无防备,项羽一旦发起进攻,刘邦绝对一败涂地。眼看刘邦要有灭顶之灾了,这时项羽营中出了个项伯,使刘邦捞到一根救命的稻草。原来项羽的伯父和张良有很深的私交,他知道张良在刘邦军中,一旦打起仗来,张良恐怕性命难保,于是他偷偷来到刘邦军中,向张良报告了项羽要发动进攻的情报。刘邦也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来讨好项伯,使项伯成为他的说客,并对项伯言听计从。于是第二天带领100多亲信,骑马来见项羽。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鸿门宴。由于项羽的心慈手软,他错过了铲除刘邦的最佳时机。
项羽不仅在政治上较为幼稚,而且他的性格中的某些部分,也成为他政治斗争中的弱点,项羽的性格比较直率、豪爽,因而很难使用阴谋诡计,比较习惯采用正大光明、堂堂正正的行为方式。项羽出身名门世家,具有名将的身体素质和基本训练,总是以名将来设计自己。因次,他只习惯在战场上较量,而不习惯采用政治斗争,说到底,项羽只是个将才,只能在某个政治家的领导下才能建功立业,而不能自己充当政治家。
鸿门宴后,项羽大军便向咸阳进发,他的手下一个叫韩生的人劝他把都城定在咸阳,但是项羽的心不在统一天下,只想获得封号财宝回归故里。公元前206年二月,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然后根据自己的好恶开始分封其他的诸侯,决定把刘邦封在巴、蜀做汉王,由于张良和项伯的关系,项伯又为刘邦求得汉中为封地。汉中随距离关中较近,但是中间隔着巍巍的秦岭,只有崎岖的栈道可以沟通联系,项羽把刘邦分封到这里,为的是不让刘邦轻而易举地冲出秦岭来和项羽争夺天下。项羽为了限制刘邦的发展,把原来的10万大军,只让刘邦带走3万。张良要随韩王韩成到封地,所以不能跟随刘邦进入汉中,但是他对刘邦的情意很深,一直把刘邦送到褒中(今汉中市北),而且为刘邦献上一计,进入关中后,放火烧毁栈道,既可以防止其他诸侯进入关中攻击刘邦,又可以给项羽吃颗定心丸,以示安心在汉中为王。
高一作文 篇8
我在家里呆了一个星期,准备上超市买些生活用品。看看窗外,湛蓝的天空上飘着几朵小小的白云,不少的鸟而在天上追逐着。
这么好的天气用不着带伞吧!算了,还是带着吧!我这样想着,便抬脚出了门。
阳光穿透了云层,为天空罩上一层自然的光辉。天气真好!真后悔带了一把伞。走过一家小店远远地看见了不太光彩的一幕。
小店老板不断赶着店门角落缩踡成一团的乞丐,披着乱嘈嘈的头发,睁着一双浑浊的眼睛,衣裳褴褛,身上无处不沾有泥沙,正随着他的颤动抖搂下来。看他不走,店主红了眼睛,开始大骂。他不停的发抖,却还是缩在角落。行人来来往往始终没看这里一眼,店主红了脸,竟然用竹棍赶。像赶一只流浪狗似的,脸上狰狞的表情像极了动物世界里的恶狼。(我想可能用恶狼来形容,是错误的。毕竟,它有感情。)看不下去,我走进店,问:“为什么打他,他用没偷东西。”店老板是个三十多岁上下的女性,穿着一条深蓝色牛仔裤,最新款的T裇衫,一双帆布鞋。听见我说话,就扔掉了竹棍,看着我,笑眯眯的说道:“这乞丐蹲我店门口,太晦气了。都几天了,谁也没进我这店门。这不就只来了你这一个客人?”他皮笑肉不笑的表情,看的我一阵反胃。随便选一双鞋就“逃”进了超市。
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本该看到是夕阳,却是一大片一大片的乌云。乌云一点一点的朝这里压下来,隐隐的还看见明亮的闪电划过,不一会儿,就下起了小雨,紧接着,大滴大滴的雨水往下砸,
砸在路人的雨伞上,“啪啪啪”的响,砸开了地面上的积水,溅起一朵水花,它用力的拍打着地面上的一切。我庆幸着,幸好带了伞。
又看见他了,那个乞丐。他正用手拨着地,坐在一个类似于“滑板”的东西上,我看见他断了的双腿。雨水不停的砸在他的身子上,浸透了他脏兮兮的衣服,衣服紧紧的贴在他的身上,从轮廓中可以看见肋骨,汗水夹着雨水滴在地上。我愣住了,耳边没了汽车的喧嚣,没了人们的走路声,没了雨声,也没了雷声。我的耳里只有他坐的“滑板”的声音,他汗水流动的声音,雨水递进他有缺口的瓷碗的声音。
鼻子酸酸的,看着从他身边经过,却连眼角余光都不愿施舍给他的人们,我气愤的在心里面呐喊。我小跑着,想接进他,为他撑起一把伞。近了,近了,他就在我眼前。突然,眼前跑过一抹白色的身影,一把小伞,出现在了他的头上。也许是他感受不到雨水的拍打,也许是他看见了这个小天使,他停下了前进,抬起头,看着她露出了脏兮兮的牙,笑了。那是个小女孩,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她正努力踮着脚,撑着那把伞。我看见了她裙子上因奔跑而溅上的泥沙,看见了她小巧可爱的凉鞋中,被沙子嗑红了的脚。
我不觉得她的裙子有多脏,这一幕,充满温暖与爱。我想,最美的一道风景线就是如此吧。
这把伞下的一道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