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寸木岑楼谈礼教_高中议论文1200字
今日偶阅古籍,得知成语“寸木岑楼”出自《孟子·告子章句下·第一节》。这个故事大致讲述了一个任国人与孟子的学生屋庐子讨论礼教问题的前前后后。故事大意如下:
起初,任国人问社会规范——也就是礼教,与饮食、美色孰轻孰重,屋庐子说,礼教更为重要。任国人则提出了一个让屋庐子无法回答的问题:如果遵守社会行为规范会饿死,打破礼教就能够得到饮食,又或者,如果按照社会行为规范找不到老婆,不按照社会行为规范来迎亲就能娶妻,那么,难道一定要遵守礼数吗?
屋庐子求教于孟子,得到的回答是:“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
这里就是寸木岑楼这个成语的出处,用以形容不在同一基础上的事物缺乏可比性。这无可厚非,但其后的回答,却未见得高明。孟子告诉屋庐子,应该这样回答那个任国人:“如果拧着兄长的手臂抢夺他的食物,才能不饿死,你会这么做吗?翻越过东边邻居的墙去搂抱他家的姑娘,才能娶妻,否则就没有老婆,你会去吗?”
这个没有在史书里留下名姓的任国人,抛出了一个即使在现代伦理学中都令人争论不休的命题。
孟子的回答颇有诡辩论的意味,把人逼上了道德困境,却没有真正回答问题。或者应该说,只是回答了一部分的问题。孟子举出的事例有极端性,忤逆兄长或是越墙寻女都是道德败坏的表现,在此种情况下无疑是礼教更为重要,应该处于人的基本需求之上。但或许是在那个礼崩乐坏的年代,礼教的意义显得过于重大,无论孟子还是屋庐子都没有想过,被奉为圭皋的礼教也需要反思。
对于礼数的崇拜,就渐渐扎根于民族记忆之中。这本不是坏事,但当对于礼教的质疑长年被灭音,同时社会道德准则又与人性相去甚远时,问题就渐渐显现了。
明朝,程颐、朱熹为代表的理学成为统治性社会道德准则,其核心以一句话来阐述就是“存天理。灭人欲”。人的欲望是无法被消灭的,于是自诩正人君子的人们开始选择做足表面功夫,仿佛一个个遵守道德,背地里却是男盗女娼、落井下石、卖国求荣,不一而足。程朱理学在明朝的发展到达了巅峰,但是明朝的吴三桂却为了一个女人把半壁江山拱手让给了清军,让当时的外族奴役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把“人欲”演绎到了极致,却把爱国的天理丢到了九霄云外。“存天理,灭人欲”的高压理念,给国民带来的是极其危险致命的反弹。
程朱理学也是男女极度不平衡的封建礼教,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不仅不能有多个伴侣,而且要以“守贞”的名义为男人断送自己的青春。出嫁前未婚夫去世的女子,如果终身不曾重新婚配,就能得到贞洁牌坊。倘若男女偷情,道德指责皆面向女性,男子却逍遥自在,不会遭到多少非议。无怪乎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将历史书说成吃人的账本,因为在道德礼教的名义下,不能反抗的弱者都会被吃。
所幸压力越大,反弹越大,清末质疑与反抗封建礼教的声音日益壮大,终于在封建王朝覆灭后不久,吃人的礼教也渐渐被废除。那个不知姓甚名谁的任国人,或许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好的礼教,比人的欲望重要,吃人的礼教,则应该被人唾弃。
只是他听不到迟来的回答了。这数千年前的思想萌芽令人可喜,却又令人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