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尽人意的《山居岁月》-读书感悟600字
我常常对田园乡野生活怀着无限的情思与梦幻。尽管我知道,早已离不开现代生活的我,是不可能脱离都市而在乡村生活的,但我还是无法摆脱这样的情结。
如果可以,想要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享受万物的恩赐,即使会有风雨交加,会有奔波劳,也可以拥山风入梦,掬时雨润怀。春华秋实,那是席慕蓉笔下单纯的盼望,守望着安定和缓慢的成长。
我正是怀着这样的情怀,读到了《山居岁月》。这样一个雅致的名字,让人看了就不禁遐想万千。可是书的内容却仿佛没有我期待的那么精彩。故事是平淡的,而这平淡当中仿佛也没有什么太有趣的地方,甚至没有浮生六记里面那种恬淡的闲趣况味。
男孩子山姆寻找到了“祖传”的农场,并且以优秀的野外生存技能让自己能在山野当中存活下来,这就是这本书主要的故事线。随着时间推移,渐渐地新闻媒体也发现了这个男孩子的存在,最终他的家人决定如果不能接男孩回家,那么就把家搬过来,在这里盖一栋房子。
如果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梦境的破灭,那么之前的梦还不够浪漫;如果说这是一本浪漫主义的小说,那么书中也并没有渲染出山野生活的情调。学习野外生存,驯养野生动物,这一切都来的这么顺理成章,而且文章中的“我”本来就是来寻求新生活的,这和《鲁滨逊漂流记》当中的荒岛生存又不一样,让书籍的情节进展缺乏了一种张力。
田园生活的浪漫之处,在于可以把自己的生物钟调节的和世界一样,仿佛自己也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寻回生命本真质朴如黄土,洁净如蓝天。之后静待季节流转,春华秋实。
可惜,这本书终究是让我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