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说麻雀-写物作文1000字
郭沫若喜欢白鹭;冯骥才尤爱珍珠鸟;而我却偏爱麻雀。
“麻雀头包饺子”,说的不就是嘴吗?短粗而强壮,呈圆锥状,好似头顶的冲天帽,张冠李戴成了喙,黑色的,铁灰色的,暗黄色的,一张嘴,多种色,唧唧喳喳的,麻雀搬家忙;小小的身体却能装下五脏六腑,简直太神奇了!更神奇的是:“麻雀吃不下二两谷,肚量小得很!”常人都这么说,可是,你不妨试着去仔细留心观察一下,整天蹦东跳西的啄这啄那,不停不歇的一张嘴,嘴皮子功夫真是一个顶!我甚至开始怀疑起了那个“胃”,简直就是个“大胃王”!
听说麻雀因为喜欢偷吃粮食,竟然是犯了天条,偷吃了天王老子的粮食,结果被天王带上了脚镣,所以只能蹦了。看看它,没有发现有脚镣啊,这就是个传说吧!原来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麻雀的下膝关节退化了,后肢的胫部跗骨和跗部趾骨之间没有关节臼,胫骨和跗骨之间的关节不能弯曲,所以天生不会走路,成天蹦蹦又跳跳,活生生的一个“乐天派”。
麻雀是一种再平常不过的鸟了,处处可见,人人皆知,一件与众不同的棕色披风,焦糖味儿,却是大咖范儿十足,加上后背上的小斑点如同是天上的星星变得,为它画上点睛之笔。使得本不出众的它,显得可爱又迷人!玲珑的小面孔,是多么的秀气、精致,又那么的诱人,忍不住让人想要一直守护它、保护它,陪伴它,可它那向往自由的羽翼也是让我好生羡慕之心!习惯了一清早侧耳倾听窗外传过来的那一阵阵悦耳的“唧唧喳喳”声,清脆的嗓音,唤醒我,是我起床的铃声。
麻雀作为天之骄子,却没有半分傲娇、朴实无华,虽不像白鹭那样独特、精巧;也不像孔雀那样美丽、招摇;更不像鹦鹉那样鹦鹉学舌,但“她”就是以独特的魅力迷住了我,带我走进自然,走进只有你我的世界,在那里,你我一起蹦跳,我和你一同前进,一同成长。
麻雀也是十分机警的。每有一个人路过或靠近它时,它就会飞起来,离你在一段安全距离之外。就像在鸟的世界里也发生了一场疫情一样。
小时候,我曾趁一只麻雀势单力薄、不注意时抓住了它,天天把它拴在家里,可当我每每看见它时,它眼中的光早已暗淡了,眼神里也充满了惆怅,我看着都暗自心疼与不舍,于是,就把它放走了,因为我不想成为它自由的枷锁。看它断断续续的扑哧扑哧着翅膀,像是失去了飞翔的力量,我心里一阵心酸,没过多久,被“捆绑”了的脚爪瞬间解脱了,束缚的心一下子释怀了,又变得像以前那样活泼快乐了,我就放心了。它发出比以往更清脆的嗓音,张开双翅,拥向蓝天,眼里充满了生的希望……
因为喜欢我抓住了它,也因为喜欢放走了它。还是因为喜欢,所以懂得去保护、去欣赏、去珍惜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