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不加班?_高中随笔700字
今天我加班,不回去吃饭了。
这句话曾无数次出现于无数个家庭之中,从工人到医生,从公务员到教师,薪资不同,环境不同,可唯一有一点共通,那就是加班。社会上对加班的声讨从来没有断过,那么这个班到底该不该加呢?
我认为加班是可以的,但必须有一个明确的限度和补偿方式。我国实行的是八小时工作制,可现在许多公司硬是扩展了正常工作的时常,远高于八个小时,这严重损害了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应有的合法权益。导致种种现象的直接原因,我认为,是公司对利润最大化的执着追求,是公司不重视员工身体健康的具体体现,同时也体现了公司法律意识的淡薄。
加班固然被人所讨厌,可有些时候加班是必须的,无法解决的问题。例如说医生正在做一台大手术,难道正常的八小时工作时间一到,正在做手术的医生就可以把手术刀放下,一句“我下班了”之后便一走了之,不顾病人死活,显然是不可以的。
由此可见,对于加班这件事,一味否定或者接受都是不可取的,对于正常的必要的加班时间,每个员工都无可避免,那么当面对无理的加班时,应该怎么做呢?
当然是拿起我们最有力的武器,法律。员工熬夜加班导致猝死的事例已经不是一粒两粒了,为何他们在自己身体已经支撑不住的时候还在继续加班呢?我想多半是迫于上级的压力,不敢提出抗议,更不敢拿法律维护自己应得的权利。对于这些人我想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拥有了健康的身体,奋斗的一切才有了意义。
对于过度加班问题的解决,需要的是各个方面和各个单位的共同配合。首先是公司内部应当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八小时左右的工作时间,不能过分强制员工加班。其次是相关部门要起到对公司工作时间方面的管理和监督职责。需要员工自己拥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善于维权。最后还需制定一系列的补偿措施,对于加班的员工额外的的物质补偿。
我相信在不久之后的将来,加班不再是人们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更不会是损害员工健康的时候有问题。更合理,更科学的工作方式将会取代加班,成为推动社会向前发展,又能保护各方利益的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