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第三学期”?\余仁杰

  一年一度的学生暑假又在眼前。暑假,不仅是学生们的事,也关系到他们的家庭及社会。

  这些年来,许多地方流行?一个对暑假的热门嚯称:“第三学期”。指的是一到暑假,成为各种各类培训班、补习班的招生“旺季”,让学生刚出了校门又进入了另一个课堂,根本无假期可言,不同程度地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

  所谓“第三学期”既是一种调侃,更是针对由应试教育促成暑假怪圈的一种批评。不过,经笔者换个角度考量,觉得“第三学期”之称未尝不可,关键在于它的“学期”内容:只要不是屈从于应试教育,而是大大有利于素质教育,就不妨把暑假当作“第三学期”。从时间上说,暑假长达两个月左右,相当于每个学期的近一半;从内容上说,它不重在课本,主要是面向社会。在国外许多学校,把暑假当作“学期”那样精心安排早已形成风气:对大学生,除了统一安排自愿参加的各种社会活动(包括出国)外,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555电影网和找份临时工作,以培养融入社会,自食其力(自筹学费)的能力;对中小学生,按不同年段让他们参加一定时间的力所能及的社会服务义务活动,以公益为主;当然也充分保障学生的休息及参加兴趣爱好活动的时间。

  尽管暑假尚未正式开始,作为宁波市中心城区的海曙区却早已拉开了二○一四年暑假“海之梦”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序幕。据报道,该区九十五个社会实践基地,为二千五百多名初一和五年级小学生提供了一千一百三十个暑假实践岗位;谁知报名招聘那天仅短短半小时就爆满,没抢到岗位的都哭了,让孩子们提前体会到社会竞争的激烈。据悉,海曙区早在去年就“首吃螃蟹”进行试点获得成功,今年就把试点范围扩大。

  暑假也称暑期,而宁波海曙区的这一创举,“暑期”不就成了“暑假学期”的简称了吗?这“暑假学期”也就是“第三学期”,它的课堂在社会。窃以为,海曙区的这一“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创举,尽管在外国早已多见,但在国内似鲜有听闻,可否供各地借鉴?而海曙区官方、学校及社会各界,是否再放手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范围(包括学生对象),做好服务工作。笔者的意见是: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无论称“暑假学期”或“第三学期”,都是为了提高对学生的素质教育。平时学生接触社会少,如今通过有组织的安排,让学生进入社会大课堂,在实践岗位上经受锻炼。这不但能增长见识、学到某些技能,更能开拓胸怀,进一步在实践中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小养成文明、守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习惯。实践活动结束后,相关单位都应给每个学生作出鉴定,报告学校及家长。

  至于哪些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笔者以为大、中、小学生凡身体健康的,都可参加。大学生以自愿自找岗位为主,作为临时打工可以收报酬为自己筹集学杂费以减轻家庭负担;小学五年级以上及中学生上岗实践都是尽义务的,用人单位只负责作业指导和劳动保护;小学四年级以下的学生,由社区(村)等相关单位安排适宜的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