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年来汉字的简化与规范

  原始汉字主要来自图画,许多字的形体可繁可简。

  原始汉字主要来自图画,许多字的形体可繁可简。在甲骨文里面,繁简体同时使用,可见简体字的历史和繁体字的历史一样长久。秦王朝统一天下后,用小篆取代六国古文,实现了书同文。小篆经过隶书演变为楷书,其中有不少字笔画繁复,例如“鸝饢鸞籲”每个字都有30画以上,学习和使用起来都很困难。为了使用方便,民众为这些繁难的字创造了相应的简体,但是封建时代的统治者排斥简体,只准在民间契约、药方、账簿、唱本上使用,不得用于汉字教学和各种正式文书,科举考试如果用了简体就注定要名落孙山。

  进入20世纪,由于社会发生了激烈的变动,上述观念受到了冲击。在旧中国,汉字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繁与乱。繁指笔画繁多,乱指异体杂陈。繁与乱给汉字的学习和使用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影响了教育的普及和文化的发展。为了解决汉字的繁与乱,民国时期已经开始了汉字的简化和规范,但成果很有限。新中国建立后,汉字的简化和规范取得了进展,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繁与乱的面貌。

  1909年教育家陆费逵在《教育杂志》上发表《普通教育当采用俗体字》的著名论文,认为俗体字笔画简单、易习易记,“普通教育采用俗体字有利无害,不惟省学者脑力,添识字之人数,即写字刻字,亦较便也。”五四时期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开展,一些语言文字学家明确提出了简化汉字的主张,走在前列的是国学大师钱玄同。1920年他在《新青年》杂志发表《减省汉字笔画的提议》。1922年他在国语统一筹备会上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获得通过。到了20世纪30年代,简体字运动进入了实际推行阶段。1935年春,《太白》半月刊主编陈望道联合上海的文字改革工作者组织手头字推行委员会,选定第一批手头字300个,开始在《太白》《论语》《读书生活》等刊物上使用。手头字就是简体字。在简化汉字群众运动的推动下,1935年8月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表内有324个简体字,并在《各省市教育行政机构推行部颁简体字办法》中规定“凡小学、短期小学、民众学校各课本,儿童及民众读物,均应采用部颁简体字”。这项举措受到教育界和进步文化界的普遍欢迎,但是同时也受到了保守势力的强烈反对。国民党领导的国民政府屈从于保守势力的压力,在1936年2月训令教育部“简体字应暂缓推行”,推行简体字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不幸中途夭折。

  新中国建立后不久,政府有关部门就着手进行汉字的简化。1951年教育部社会教育司拟出了《第一批简体字表(初稿)》,收简体字555个。1952年2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拟出《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一稿,收简体字700个。后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形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并于1955年2月在中央一级报刊上发表,向全社会征求意见。1955年10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会议批准了汉字简化的方针是“约定俗成,稳步前进”,通过了《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的决议》。《汉字简化方案》公布后,分四批推行,推行顺利。

  (作者系北京大学教授,该文刊发于教育部官网,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