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明确了!合肥最新发布
日前
《关于我市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发布
通知明确了
合肥市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政策
进一步规范了托育服务机构收费行为
通知提出,公办和非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托育费标准应坚持公益普惠、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其中:
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全日托托育费(不含伙食费,下同)最高每生每月1400元,自收自支公办幼儿园全日托托育费最高每生每月1600元。独立托育服务机构可上浮不超过20%;
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全日托托育费最高每生每月1800元,独立托育服务机构可上浮不超过20%。
对于实行半日托管理的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标准,按全日托相应标准的60%计算;
开展寒暑假托育服务,可在相应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计时托及2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收费标准由托育服务机构与家长协商约定。
通知还明确了收费退费管理,公办和非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托育费需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退费方面,托育费退费按半个月标准计算,退(转)园或因病休假天数连续每满15日,退还半个月托育费,连续不满15日的不计退费,其他退费事项按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退费规定执行。
出品:庐江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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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费用明确了!合肥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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