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1+1:发泡餐具“从枪毙到重生”为何全振振有词?
开栏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发泡餐具“从枪毙到重生”为何全振振有词?
背景:国家发改委宣布,被禁产14年的发泡餐具将在今年5月解禁。作为重要白色污染源的发泡餐具重回餐桌,引发热议。更大争议在于,媒体曝光的一份广东十家发泡餐具生产商与某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显示,前者出资450万元“公关费”,要求由后者通过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推动发泡餐具解禁。
燕赵都市报发表汤嘉琛的文章:人们难以理解,曾被有关部门三次列入落后工艺或落后产品目录的发泡餐具,为何会突然“逆袭”——发改委在解禁理由中称,发泡餐具“符合食品包装用具标准”、“可回收”、“可节约石油资源”,且“随手丢弃垃圾的行为已大幅减少”。中国塑料餐具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甚至称,它是一种“安全无害的绿色包装产品”。由此可以追问,如果发泡餐具的危害性此前被夸大了,14年前出台禁令是否“误伤”了一个行业?谁该为这种“污名化”和“误伤”埋单?同样应该追问的是,如果发泡餐具乱象依然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威胁,允许发泡餐具“合法回归”是否对公众的健康不负责任?政令的废止是否过于随意?尤其“450万元公关费”合同遭曝光,更会让大家对这其中是否有猫腻心存疑窦。有些政策,既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又没有公开征求民意,有时凭个别领导“一拍脑袋”就出台了。这些政令因为没有经过民意发酵,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很容易遭遇阻力,甚至因漏洞百出而需要“朝令夕改”。民意不可欺,尊重真实的民意表达和社会诉求,才能实现科学决策。
小蒋随想:有段相声词——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不服不行。发泡餐具从14年前“被枪毙”到如今“被重生”,有关部门给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权威说法前后矛盾,而且全都振振有词,对有关部门的公信力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发泡餐具起死回生有两大疑点,一是安全性,二是回收性。专家说,只要正规生产、安全使用、妥善回收,不会对人体与环境构成危害。必须指出,正规、安全、妥善,全部为前提限定条件,只要有一个环节不能满足,结果就是否定的。现实是,在被禁止的十几年里,发泡餐具从未在市场上消失,不过是转入地下生产与销售,非正规、不安全的隐患一直存在。媒体调查还显示,目前国内专业回收处理发泡餐具的企业仅剩一家,由于原材料短缺,一直开工不足。白色垃圾的产生从未间断,专业回收却“无米下锅”,“随手丢弃垃圾的行为已大幅减少”的结论从何而来?许多问题未解,有关部门却发解禁令,不服不行?
年缴12万元住房公积金如何让人淡定?
背景:《兰州石化党委办公室201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被曝光。在名单的52人中,兰州石化为他们缴存公积金超过9万元的有10人,缴存额最高的达到12万元,平均每月1万元。
新京报发表大白的文章:按照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当地的公司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12%,这意味着12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对应的收入应该为100万元。由于这是“明细账”中的最高缴存额,按照常理推论,这100万年薪,可以理解为兰州石化“一把手”的名义工资收入。如果兰州石化“一把手”名义收入难以达到这个水平,那么一定程度上说明,公积金缴存制度在地方上,常有被“逾越”的情况。针对中央企业的公积金缴存,2006年国资委就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住房改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不得擅自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缴存比例,职工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额不得突破企业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兰州石化公积金缴存,有没有违反这一规定?需要有关方面进行调查,向公众说明。另外,当前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监督执法能力十分弱势,缴不缴公积金、缴多缴少、是否突破上限,企业单位完全可以“随心所欲”,几乎看不到公积金管理机构主动干预的身影。公众之所以围观兰州石化公积金账单,还是因为国企高管工资不透明,国企高管的福利不透明,而从这份公积金明细,也就可以推测一份国企高管薪酬的账单。
小蒋随想:百度显示,兰州石化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区分公司。分公司老总的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达12万元,进而被推导出年薪100万元,总公司老总的收入会是多少?面对这些数字,屌丝们自然不淡定。当然,高管必然与底层员工有收入差距,但差距不能是无限的。尤其是垄断性国企,高额利润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政策性支持,与领导个人的才干不能完全画等号,限制国企高管收入的正当性就在于此。但是,一些国企高管薪酬并未被有效遏制。2002年有关方面就规定,国企高管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不能超过12倍,2005年则变为不得超过14倍,2009年《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又将高管薪酬分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益三部分。一面是说“科学激励”,另一面却有媒体报道,国企高管的“金饭碗”,被当成安排年龄偏大、提拔无望官员的肥缺,成了攒养老钱、享清福的待遇……这不是群众“仇富”,而是有些人真对不起高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