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根据国家及地方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及要求,分析建设项目实施各个阶段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对建设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技术评估。
3、预算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4、最高限价:贰拾万元整(¥20万元)。
5、服务要求:提交完整且合格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报告表的技术评估。
6、协议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需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评估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审批原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标准、指南等进行咨询评估,并对评估结论负责。
注意:召开评估会议时,要求编制主持人必须参加会议,汇报个人情况、项目现场踏勘、基础资料获取及环评文件质量控制过程和环评文件主要内容,并将相关影像、质控记录等提交会议评审;建设单位应介绍项目概况、公众参与开展情况,特别是敏感点征求意见情况;现场核实编制主持人身份信息(身份证、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3个月内社保缴纳记录等)。
四、报价方式
比选申请人对上述内容进行报价。
五、比选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1.比选通知书原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本项目人员资格证书。
4.其他资料(附件)。
以上文件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并装入信封或文件袋密封。
六、比选通知书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4月9日上午8:30到2023年4月11日下午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获取比选通知书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获取比选通知书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比选通知书无偿获取,(比选通知书领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递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14:00点以前。
八、比选
1.比选定于2023年4月12日14:00点,
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8600236730@163.com电话同步)并拨打电话确认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刘经理18600236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