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里林泉
文章摘自《巷里林泉》作者:故园风雨前
原文较长,分上中下三篇来发布
上期链接:巷里林泉——我带炖肉去看你(上)
我得选一块肉。
要有一点肥,一点肥意,点到为止,五花肉就稍微过了。要瘦,但不能全瘦,里脊虽然娇嫩,我却嫌它呆板滥好。要有变化,变化的规律捉摸不透,这质感松板好像接近了,但滋味单调了一点,吃到尽处也就是一块肉,温柔富贵,缺了一点骨气。骨气在骨头里。最好肉的尽处是骨头,贴骨肉能吃到硬派的膏腴香,所谓精“髓”。排骨里的肋排更接近了,质感、变化、骨气兼具,吃起来也方便,然而两点不足使它出局,一个,即使斩得再小巧纤维还是略长;另一个偏偏就是这方便,一口一个一口一个,节奏太整齐,想想都无聊。
我平常烧菜就算够用心,但选这块肉也很费踌躇,反复推敲。无非是想他吃得好。我想大伯吃得好。
最后选定了梅花肉骨。它符合我所有苛刻的条件。
说来真是,也感慨也好笑,我选肉所用到的经验知识,又哪里是我自己的颖悟了,点点滴滴均由大伯早年亲授。我踌躇推敲的那些话,好一阵子忽然反应过来,脑子里是大伯的声音,原来是他自己给自己选一块称心如意的肉。哈哈哈哈,唉唉,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没一笔多余。
他有次鄙薄一家徒有其名的饭馆,因为我们在糖醋排骨里吃出剁小的腔骨,掺了一半之多,当然知道他们为节省成本:
“但怎么也应该选差不多的材料啊,比如一根尾骨,斩小一点也一样好充数,肥瘦软硬也都齐全,食客即使吃出来也会怜你用心良苦,不同你计较。”
“腔骨剁小了就只有骨头,我怎么吃呢?我没法吃呀!你端上来还得原封不动端下去,做厨师的难为情吧?”
还有一句他自认为非常杀伤的评语—“欺世盗名。”
我得说大伯这人其实并没有那么苛刻,他好说话、无所谓的时候挺多,他只在少数几个领域中对少数几类人苛刻,头一个是他们自己的学科领域,另外就是烹饪领域了。他认为合格的厨师就应该像合格的学者,做菜就非得像做研究工作一样,心里一向就装着那匹猪那头牛,念兹在兹,知之甚深。
我选定梅花肉骨,剩下烹饪是很简单的,咕嘟咕嘟滋滋滋。滋滋滋稍微费点神,汤汁要尽量收干,在糖液将焦未焦,眼看要结晶时釜底抽薪,叫它们全体愣住。这样糖下有酱,糖上有油,糖夹在中间有股子硬气,使本已酥得六神无主的肉重整旗鼓,重拾挺括。这个环节也就是十几秒钟,甚至最好马上盛盘,盘子端到空气凉点的地方去敞着,不能盖盖子否则蒸汽凝成水滴再把肉淋坏了。就叫肉独自冷静冷静,把味道先吃进去,回头再一五一十吐出来。
我操作这套程序时虽然早已经很熟练,但因为是要带给大伯的,总好像带点初学者的全神贯注。盘子端到窗口的一刹那,玻璃上映出我的一张脸,我的个天,我差点失口叫自己一声“大伯!”一模一样啊,眼睛凸着,眉头皱着,下巴双着,嘴撇着,脑袋还轻轻地摇,外人以为这是对自己不太满意,承认自己还需要诸多改进,其实根本没有,啧啧啧啧,我对自己极其极其满意,已经完全没有改进的空间。
然而我这自负一见到他马上就垮了。
而且他还啥都没说呢,连看都没看。他在睡觉。我把玻璃盒子放到小冰箱里,忽然发现原先油漉漉亮晶晶的酱汁黯淡了很多,现在深秋天气渐渐寒凉,肉会塌缩萎靡。我轻叹一声,也塌缩萎靡在沙发上。
我出门是三点一刻,为了赶他的晚饭,他们敬老院开饭早。那时人们还没有下班,往东出城的路还很清静。出租车的窗玻璃没贴膜,窗外一切是原色。天空澄碧,天边林梢上停泊着白云。高碑店这边有好些废弃的厂房,墙根儿下大蓬大蓬的翅果菊倒伏了,北京到了多风少雨的时节。干酥酥的空气里充满矛盾的味道,一会儿浓郁苦冽,一会儿湛澹芬芳,是青草在渐渐变成枯草衰草时挥发的氛雾。
我暗暗高兴。因为大伯竟然最终决定回北京安顿。北京又变成了有大伯坐镇的北京。对我来说有大伯的北京才有主心骨,才是老资格,我自己无论活到多大岁数都不配。
在这之前他离开了很久,因为退休后就去了温哥华和我大伯母我堂哥他们团聚,近十几年都牢牢定居在那边。但期间他回国好几趟。家里都劝他不要太辛苦,坐飞机十几个小时啊,他都快八十了。但“不回不行”,每趟他都有理由。一开始理由十分过硬,比如新书要出版必须与编辑会面,编辑没有出国经费;比如要回上海探亲,姐姐岁数也大了身体也不好等等。后来理由就渐渐地有点发软,“回去看看”“老房子总不住人不好,总得收拾一下”什么的。家里也不拦了,都看出来他到底心在哪里。
我们以为这将会一直持续下去,会一直见到他红光满面飞来飞去,可他忽然很久很久没再回北京,很久很久都没再露面。因为大伯母在那边去世了。
等再见大伯,已是好几年后。那是一个隆冬,过年前,他儿子陪着他,爷俩满北京找合适的敬老院,我堂哥跑断了腿。他们得空的时候我们一起上馆子里吃了顿饭。大伯见面一直微笑,看看我又看看天花板。主要是看天花板。好像不是刚刚见面,而是这次见面快要结束了。他跟我没什么话吧,对我小孩倒很有兴趣。
“你记得吗,”他笑眯眯说,“你小时候回上海,最怕人家亲你,小姑奶奶她们一亲你你就拼命喊‘又命!又命!’ 哈哈哈哈哈—就是救命救命!”
那是我小孩一岁多的事情,他哪里记得,只呆头呆脑看着大舅公“哦哦,好的好的。”大舅公笑完也呆头呆脑地看着他。
不太对劲,大伯的反应比往年似乎迟缓多了。我看见他的手抖得相当厉害,简直跟故意开玩笑一样,伸筷子搛一个他面前的菜,好像一路都在搅鸡蛋,好不容易搛到菜,回程也十分艰辛,还忽然停住,仿佛迷了路。我笑着帮他,心里震惊。我哥低声说:“帕金森。我妈确诊肿瘤那天,医生说剩下的时间不会超过半年,刚说完,我爸就开始抖了。今年越抖越厉害。”
他们终于选定敬老院住进去时夏天已经过去。大伯很挑剔,一再要求离市区近一点近一点,为了方便老朋友们去找他。结果离我最近。我偷乐得不行。统统都计划好了:每个星期都去看他!像当初念书时一样逢周末就会去!做好吃的、买好吃的送去!把从他那儿学来的本事请他一个菜一个菜地检阅一遍!下些老电影带去一起看!007!卓别林!刘别谦!靳凯利!德菲耐!他喜欢的全都安排上!还有一些我们曾经去过的地方,紫竹院、颐和园以及他老朋友们聚居的北大中关村一片,带他去陪他去!还有微信,一定要教会!
统统都计划好了。这趟除了红烧梅花肉我还带了iPad,里面下好了《虎口脱险》和《运虎记》。“这张片子好看极了。”他曾高度评价《虎口脱险》,用一种老式的量词,片子不论“部”“个”,论“张”。等他醒了我就放给他看。
他老也不醒。我想去问问他几时睡的,刚出门就正好碰上看护要进来叫他。
“杨爷爷今天上午累着了。”看护小伙子说,“上午来了五六个人,老同事,杨爷爷跟他们聊天聊了很久。”
我也听说了,自从大伯住下以后经常有人来看望他。
“哎呀吵死了—”大伯醒了。也不跟我寒暄,直接就向我抱怨,“我的一个老同事,老太太,太能讲了,整个上午,整个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在讲话,讲讲讲。”他又皱眉头又忍着笑。
“全世界上没有她不知道的。谁退休了,谁离婚了,谁搬家了,没有她不知道的。不光是我们单位内部,连别人单位的事情她也知道。”
“别人问我话,她替我回答;我问别人话,她替别人回答;她问我话,她自问自答!答错了我要纠正她她也不听!”
“那你暗示她一下呀!”我说。
“暗示?对她得明示啊!”
“啊你明示了吗?”
“我是要明示的呀,但我插不进嘴呀!”他用拐杖使劲捣了几下地板,苦笑摇头。“有个同事,岁数跟我差不太多的,很久不见了,人家从进来坐下到走,我们一句话也没讲成,我还想问问他的书怎么样了,他夫人孩子怎么样了,他都没办法开口!最后怎么样?我送他们出门的时候,我们两个人只好用目光交流了一下!用目光!面对面!”
他一口气说了好长好长,果然上午憋坏了。又叫我去看墙边同事们送来的礼物。
“鸡蛋你全拿走,怎么想的啊,给我送来一百个鸡蛋,我一天一个拼命吃也得吃到年底了!这是哪个书呆子的主意?—唉,我们单位的书呆子太多了。”他在图书馆的善本部工作。其实我还怀疑他自己也有差不多的名声吧,在他背后。我太知道,“书呆子”在他是一句称赞,饱含相知、偏爱和怜惜。而且刚才即使抱怨那位过于健谈的老太太,我也知道他心里也是喜欢的,亲切的,不然他不会同她抢话,抢不过还要发牢骚,怪她,他生气是佯怒,嗔怨也是娇嗔,里面有种甘愿受气甘愿挨欺负的快乐,这是多少年的默契了。
“她下趟再来我要出去躲一躲,躲一躲。”他笑眯眯地沉浸其中。
大伯母去世以后大伯在儿子家住了几年。他们不让他单独生活,不放心。我哥哥嫂嫂虽然要工作不能全天候照顾他,但晚上总还是回来的。我看过大伯他们房子的照片,不大,跟北京的塔楼宿舍面积也差不太多。很惊喜的是前面草坪上竟然有一棵树,照相的时候正赶上春天满树的粉红色花球。我问他是什么花,他说是邻居的花。原来他们只是借人家的地方拍个照,他们自己房前只有光溜溜一块草坪,而就这样他都嫌麻烦,老得修剪。我暗叹一口气,大伯的爱好无非四项:读书、做菜、听音乐、看老电影。十几柜子藏书不可能跟着他漂洋过海,所以书瘾自动戒除了。原先我在的时候我们还一起看看电影频道播的老片子,他在那边也看不成了。再后来身体的原因菜也不大做了。就只剩下听音乐,这个倒是,他家里是个音乐之家。琴声不断,因为大伯母在温哥华的工作是教授钢琴。但她去世以后家里所有的角落都寂静下去。
说起我大伯母也是说来话长。她也是上海人。自幼弹钢琴。北大英语系毕业。从事翻译工作,20世纪80年代颇有译著,多为文学艺术类,除单行出版外主要刊载于《世界电影》之类的杂志。中年去国,先一步在温哥华定居,等大伯退休后过去团聚。
其实我到北京念书时大伯母已经离开两三年,之后偶尔回国住一段时间。所以我统共没有见过她几面。但对她却有非常鲜明的印象。因为20世纪80年代我爸他们姊妹之间通信频繁,而且关系融洽,常是大伯的信打开一看,大伯母也要写上好多话,不知可是嫌大伯太简略。她的文笔真好,精辟多彩,我记得看她的段落比看大伯的有趣多了。他们也不时有相片随信寄来。那时的黑白相片很奇怪,张张漂亮,构图又好明暗又好,好像门槛很高,一般人没点技术眼光不敢替大家拍相片的。黑白凸显了他们两个的美。其中有一张,在我家老相簿上单独占了一页,那是20世纪60年代初他们两个人刚刚恋爱时在未名湖岸照的,夏天。
真年轻啊,她还没毕业,他是刚刚毕业不久又趁着休息日回学校去看她。她穿着短袖白衬衣,西式领子,衣摆扎进半裙里,半裙是柔和的灰色。他也穿着白衬衣,却不耀眼,大概有暗浅的条纹。她蜷腿坐在草地上,他半蹲在她身后,抱着胳膊。他笑得清淡,她笑得香浓。两张俊俏的脸都冲着镜头,一样的瘦,一样的干净清爽。他们身畔的湖水波纹细碎,头上杨柳垂绦离离,远处的博雅塔层楼清晰,想是没有风,没有尘土,只有艳阳的强光。相片完全是老黑白电影的影调,像被灰色的颗粒蒙上一层荫翳,就算画中人已经被晃得睁不开眼了,我们看着却还觉得哪里至于,所以就算画中人再喜悦快乐,我们也总察觉出一点忧伤。“哎呀,这不是赵丹和王丹凤吗?”我爸妈都说。就算撇除掉自家人王婆卖瓜那部分泡沫,他们两个也真的像他们两个。
那时大伯偶尔也会跟我讲起他们年轻的情形。他讲他当年在学校里怎么追求她。她“很好看”,是校花,他也“很好看”,两边都不乏追求者。因是老乡的缘故,“交往起来当然比别人有一些便利。”这可是他原话,说的时候还忍着点笑,好像过去那么多年了仍旧为此感到开心划算。老实说,这么绮丽的事情大伯却讲得相当枯燥,他这人讲理讲得通透严谨,言情简直,唉。凡见过他们未名湖玉照的,无不称“一对璧人”,心悦诚服,都说他们的爱情故事不知多么罗曼蒂克,但大伯本人的描述实在索然寡味。他就不是那种人。他唯一能被观测到的浪漫,大概就是他爱音乐,我不知道他从前是因为爱音乐才爱了大伯母,还是爱大伯母才爱了音乐,我搞不清次序,我只知道他是古典西乐发烧友。听歌剧我全力以赴、发挥最好时也只能听听选段听听折子,他竟然能听全本。以前没有好电影的礼拜六,他会放一晚上唱片。我最怕他听着听着忽然考我:“这是谁?”我颤声答:“阿依达?……巧巧桑?……维奥列塔?……咪咪?……苏珊娜?”他闭着眼不说话,我不敢停,但已经山穷水尽,我以为他终于生气不再理我时他才哼了一声,道:“—阿依达。”
结果四大爱好只剩音乐。幸好他积累丰富,唱片很多很多。不过他自己又讲了,听音乐顶好去现场听,唱片说到底只是罐头。大伯母去世以后他大概再也没有去过音乐会之类的活动,就在家里听听罐头了。后来家里亲戚传到我耳朵里一个这样的信息,说大伯在温哥华那边根本不交际,渐渐音乐也不大听,坐在房间里整天整天不响,实在受不了时只得冲着院子里大喊两三声。我想象他那样子,心里非常难过。
不过现在好了,他回来了,我对未来我们的娱乐活动很有信心,已经拿出了一个非常宏大的企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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