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孩子不幸身亡,近期高发!常州人千万别大意
一听到“狂犬病”
相信很多人都不由自主害怕起来
进入春夏季
猫狗等动物进入发情期
易躁动不安
闷热天气也易使犬类动物烦躁、冲动
平时温顺的宠物偶尔也会发脾气
甚至出现攻击行为
最近
“8岁男孩患狂犬病不幸身亡”一事
引起舆论关注
男孩被狗抓伤20日后身亡
4月10日,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近期接诊了一名8岁狂犬病患儿。该患儿被村里的狗抓伤,5天后陆续出现发热、幻听、恐水等症状,最终经救治无效死亡……
据了解,患儿小城(化名)3月上旬被村里的一只狗抓伤右手背,家属未做相应处理。当天晚上,狗已死亡。
5天后,小城开始出现发热,7天后出现四肢抖动、幻视、幻听、烦躁等症状,被送入当地县医院住院治疗。
住院期间,小城出现恐水、怕风、流涎等症状,考虑是狂犬病,后转至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尽管院方尽全力救治,仍未能挽回小城的生命。 据计算,从小城被狗咬伤,到发病、死亡,仅20天时间。
前段时间
湖北武汉发生了一件“狗咬人”事件
也引起了广大网友讨论
2月25日,一只狗狗当时在后备箱坐着,一位女生可能是为了拍摄,而走上前一边摸狗狗,一边和狗狗越凑越近。结果等女生把头也凑上前时,只见狗狗猛然扭头,咔嚓一口就啃到了女生的脸…
从后来女生晒出的图看,伤口并不浅,有一定的毁容风险…
医生紧急提醒
狂犬病属于致死性疾病
致死率几乎是100%
不慎被动物咬伤、抓伤后
一定要第一时间进行消毒处理并就医
狂犬病的潜伏期,长短不一,经过世界卫生组织研究,一般是2周到3个月,潜伏期的长短与年龄(儿童较短),伤口部位(头面部咬伤的发病较早),伤口深浅(伤口深者潜伏期短),入侵病毒的数量及毒力等因素有关,99%会在一年内发作,超过1年已少见。
临床表现为极度惊恐,恐水、风、光、声,咽肌痉挛,多汗,流涎等。对于狂犬病尚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人患狂犬病后的病死率几近100%。
可能大家都有一个误区
只有被狗咬伤,才会染上狂犬病
其实并不是的
狂犬病毒主要存在于感染动物的唾液中,人在被携带狂犬病毒的野生或家养动物咬伤、抓伤或舔舐黏膜(口腔、肛门等)以后,就有感染狂犬病毒的可能。
如果孩子不慎被狗咬伤,一定不能懈怠,哪怕只有一道淡淡的血印、伤口被小狗舔舔,都属于二级暴露,也都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并且越早越好。
暴露后处置
是暴露后预防狂犬病的唯一有效手段
具体的做法
是用流动水(比如自来水)
和肥皂水(也可用肥皂)
或其它弱碱性清洁剂交替冲洗伤口
至少15分钟
冲洗后
可用碘伏、75%酒精
0.005-0.01%苯扎溴铵等消毒伤口
另外
不是每个医院
都提供狂犬病疫苗接种服务
不要盲目前往
常州市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
注意:以上开诊时间和联系方式可能有部分调整,请以各门诊公示为准!
最近天气转暖
夏季宠物狗在户外的活动更为频繁
带着狗狗散步基露营的人越来越多
小编提醒:
从去年开始
常州有46座公园禁止携犬进入
分别是↓↓↓
(一)金坛区:华罗庚公园、金沙公园、愚池公园、南洲公园、钱资湖公园;
(二)武进区:武进新天地公园、滆湖公园、揽月湾中心绿地(二期)、文慧园、淹城健身公园、江苏省绿色建筑博览园、雪堰黄公山郊野公园;
(三)新北区:新龙湖音乐公园、高铁生态公园、新区公园、光伏产业公园、飞龙公园、中央艺术公园、三江口公园、新景体育公园、春江民俗文化公园、薛家公园、新龙生态林;
(四)天宁区:红梅公园、紫荆公园、东坡公园、蔷薇园湿地公园、横塘河湿地公园、凤凰公园、翠竹公园;
(五)钟楼区:青枫公园、人民公园、荆川公园、西林公园、五星公园、荷园、兰园、体育广场绿地、爱心公园、芦墅公园、椿桂园、皇粮浜湿地公园;
(六)常州经济开发区:圩墩遗址公园、丁塘河湿地公园、横山桥文体中心公园、横林健康主题公园。
同时
也请各位铲屎官们积极承担起责任
出门遛狗一定要牵绳
遛狗不牵绳不再是违规行为
而是违法行为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已有明确规定
七类养犬行为明令禁止
当前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发的矛盾较多,针对这一情况,《条例》重点规范了养犬行为,对七类养犬行为予以禁止,并设处罚条款。
《条例》规定,禁止“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驱使、放任犬只恐吓他人;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影响环境卫生、破坏公共设施;中小学以及幼儿园上学放学时在校门周边遛犬;在住宅楼、办公楼的公共楼道、楼顶、架空层、地下车库等共有部分饲养犬只、遛犬;遗弃、虐待犬只;随意弃置犬只尸体等”。
处罚方面,其中在住宅楼、办公楼的共有部分饲养犬只的,可处200元-1000元罚款;在地下车库遛犬污染环境的,可处50元-500元罚款;遗弃、虐待犬只的,除了罚款,将吊销其养犬登记证。
遛狗不系狗绳、不清粪便均属违法
《条例》还明确了重点管理区内“携犬出户”行为规范及处罚条款,包括要求“为犬只佩戴犬只识别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犬只束牵引带并牵引,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1.5米;遇到行人、车辆应当提前收紧牵引带,并主动避让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和孕妇;即时清理犬只粪便;携犬进入公共楼道、电梯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避开出行高峰时间等”。处罚上,其中携犬出户未系狗绳,可处50元-500元罚款;未即时清理犬只粪便的,可处20元-200元罚款。
对于当前争议较多的携犬进入场所,《条例》规定,对公益性公共场所(馆)、公共交通工具等,一律禁止携犬进入,包括医疗、教育、公共办事机构等公共场所;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纪念馆等公共场馆;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候车(机、船)室。对于经营性场所,如市场、商场、饭店等,由其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自主决定,是否禁止或者附条件允许携犬进入。
此外,对矛盾较集中的公园内遛犬也有了说法。《条例》规定,由市、辖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特定区域和时间允许携犬进入”。
犬只伤人,主人须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条例》对此予以关注,特别强调了犬只责任人应尽的职责。明确规定,犬只一旦伤人,“养犬人或者犬只管理人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并规定“违法饲养禁养犬只,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公安机关对养犬人5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如发现遛狗不牵绳的情况
可向辖区派出所、110或12345投诉
大家外出散步时
尽量不要去逗陌生犬只
爱心人士在喂养流浪犬只时
也不要直接用手指喂食
以防被意外咬伤
小编还是再强调一遍
请文明养犬!
这是对他人负责
更是对自己、对宠物负责!
来源:综合自南宁疾控、常州疾控等
心痛,愿孩子一路走好!
请大家文明养犬
遇到陌生的猫猫狗狗
不要贸然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