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农村建房有纠纷,巡回审判以案普法零距离
4月13日,双峰法院洪山法庭工作人员到走马街镇秋塘村村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代表旁听庭审。
巡回审判现场图。
2022年6月上旬,原告林某吾在被告吴某云所在的组承包房建工作的过程中,被告与原告口头约定,对被告房屋进行施工改造。完工后,被告以原告施工质量不好为由,拒绝支付原告工资,经多方调解无果后,原告向双峰法院洪山法庭提起诉讼。该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实地走访核实情况,积极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洪山法庭将巡回审判现场搬到了当事人住所地秋塘村。
庭审前,洪山法庭庭长周强华对双方当事人以及旁听庭审的群众说:“农村建房施工存在口头承诺赠送施工项目、施工项目界线划分模糊、费用计算方式不明确、工程质量验收各执一词等诸多问题,极易产生矛盾纠纷。我们今天特意到村上来开庭,是希望通过审理此案,向大家宣讲签订建房合同时的相关法律知识,帮助大家以法治理念规范此类行为,将此类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在事前。”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当事人诉辩意见,严格审查每一份证据,庭审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有序开展。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向群众详细讲解了农村施工合同书面约定施工质量、工程范围、建筑工期、工程价款等注意事项。
下一步,双峰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度关注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案件审理,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站与乡镇综治中心、矛盾调处中心的协调联动,切实把更多纠纷化解在诉前诉外。借助巡回审判、法治授课、坐点咨询等方式,推动普法宣传“进村下乡”、“融网入格”、“深入人心”。
撰稿:贺沅香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农村建房有纠纷,巡回审判以案普法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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