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家长注意!事关招生、入学、报考……
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体局,市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精神,根据《南充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南市教体〔2020〕2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教育体育局成立中考及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基教科、职成科、计财科、督导室、市教科所、市技装所等相关科(所)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基教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全市中考及高中招生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考试招生过程。
各县(市、区)教科体局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当地中考及高中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关于中考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考生需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身体健康、能适应高中阶段学习。凡有就读高中阶段学校意愿的学生均需参加中考。
异地就读(含市外、市内县域外)的学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考。户籍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实际就读并具有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考。
(2)既无我市户籍又无我市学籍的、未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的、已取得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考。已被高中学校录取并无故放弃的考生自当年起两年内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3)初2021级学生(八年级学生)需报名参加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其成绩计入考生2024年中考总成绩。
2.报名时间:4月1日—4月8日。
3.报名方式
(1)我市在读考生。一是录入信息。学校登录南充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网(www.ncjypt.com/nczk,以下简称中考网)考生信息验证系统录入考生信息,可采取阅读器采集或在线填报两种方式进行。阅读器采集由学校组织考生通过身份证阅读器扫描进行,其身份信息自动获取并进入中考网。在线填报由学校先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导入考生信息,然后组织考生在线照相,并拍照考生所在户口簿的户口页核实、备查。二是完善信息。信息录入后,考生必须在中考网内完成注册并重新设置密码(原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8位,密码不重置,报名无效),完善所有信息(政治面貌、邮政编码、考生类别、绑定电话、年级、班级、户口性质、通讯地址、考试类别等)。三是确认信息。考生对报名信息仔细核实并确认无误后,提交保存。
(2)外地返回及社会考生。考生4月8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教科体局报名。报名时,考生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毕业证或原就读学校及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历证明、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社会考生可不提供),教科体局拍照上传中考网并引导考生完成报名工作。
4.相关要求
(1)确保信息无误。身份信息、学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一致,否则报名无效。如不一致,学校需在中考网和学籍系统中同时更正相关信息,再进行报名。
(2)严格密码管理。身份证号和密码是考生网上信息修改、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录取查询、报到注册等的唯一身份标识,考生要妥善保管,如因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如考生遗忘密码,可凭身份证明在当地教科体局申请重置。
(3)按规采集照片。报名时,通过身份证阅读器采集信息的考生,其照片直接进入系统;在线填报的考生,需现场拍照,头像须为大头证件照,且占标识框的90%以上,背景布采用白色、蓝色或红色。
(4)生成考试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县(市、区)教科体局在中考网内按《2023年南充市中考考生报考信息表》(见附件1)要求生成准考证号。
(二)考试
1.考试科目:九年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文科综合(道德与法治、历史) 、理科综合(物理、化学,含实验操作技能)、体育;八年级考试生物(含实验操作技能)和地理。
2.考试时间、分值与方式:
考试时间
科目
分值(分)
答卷时间(分钟)
考试形式
考试对象
6月
10日
09:00
11:00
语文
150
120
闭卷
九年级学生
15:00
17:00
理科
综合
物理
90
120
闭卷、合堂分卷
化学
60
6月
11日
08:00
10:00
数学
150
120
闭卷
10:30
12:00
文科
综合
道德与法治
50
90
闭卷、合堂分卷
50
15:00
17:00
英语(含听力)
150
120
闭卷
6月
12日
15:00
16:30
生物
30
90
闭卷、合堂分卷
八年级学生及外地转入须补考的九年级学生
地理
30
说明:语文、数学、英语按考试分值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各学科及生物、地理卷面分均为100分,按相应系数折算计入总分。
3.计分办法:
中考总分860分(不含加减分),其中文考760分(具体分值见上表)、实考30分、体考70分。
4.考试组织:
中考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教科体局具体组织实施。全市统一报名、命题、制卷、考试,九年级文化考试科目全市统一阅卷、统分,八年级生物、地理由各县(市、区)阅卷、统分。体考实考按《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考体育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23〕7号)要求组织实施。
(滑动查看)
三、关于招生
中职学校招生文件另发,以下所指均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
所有学校按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的计划(见附件2)执行,省级示范高中班额不得超过55人,其他高中班额不得超过50人。
(二)招生范围
除下列经批准可跨县域招生的学校外,其余学校均实行属地招生。
1.公办学校:省级示范高中、西华师大附中可面向全市招收一定数量的考生。
2.民办学校:省、市级示范高中非公费生可面向全市招生。
3.三区联招学校:顺庆、高坪、嘉陵三区公办学校(南充高中除外)和南充十一中、南充十八中公费生可面向三区跨区招收一定比例考生。
4.艺体特色(示范)学校:省级示范高中、省级艺体特色(示范)学校可面向全市招收一定数量的艺体特长生。
(三)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6月17日—19日。
2.填报办法:考生以身份证号为用户名登录中考网填报志愿。系统对考生志愿信息实行加密保护,除考生本人可查询和修改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能查询和修改考生志愿信息。
3.志愿设置
志愿共分五个批次八个类别,每个类别志愿考生只选择一所学校填报(见附件3)。
提前批:设艺体特长生一个志愿。艺体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应在该批次志愿栏内填报拟报考学校,如未填报该校志愿,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录取资格。艺体专业测试由各县(市、区)教科体局统一组织,成绩合格考生名单由教科体局于6月18日前上传中考网,逾期未上传视为未进行艺体招生。市直属学校在市教体局指导和监督下完成艺体专业测试和名单报送工作。
第一批:分两阶段填报。第一阶段设卓越计划一个志愿。南充高中顺庆、嘉陵校区面向全市,各校区招收200人;南充高中临江、高坪校区和白塔中学面向顺庆、高坪、嘉陵三区,各校(区)招收50人;南充一中、南充十中面向顺庆,各校招收50人(公费生)。第二阶段设县域外、县域内两个志愿。县域外面向所有公办省级示范高中和西华师大附中,县域内面向所有公办省级示范高中、西华师大附中及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公费生。各校在其所在地县域外招生不超过当地参考人数的1%(含卓越计划),在县域内招生为学校计划的10%(南充高中和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公费生在县域内按计划录满,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公费生仅招收顺庆考生)。
第二批:设民办省、市级示范高中非公费生一个志愿。南充一中、南充十中、南充十一中、南充道鑫双语学校、阆中川绵外国语学校、蓬安启睿实验学校非公费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考生填报该志愿前,需向拟报考学校咨询收费标准。
第三批:设三区联招一个志愿。该批次志愿为顺庆、高坪、嘉陵三区有跨区就读意愿的考生设置。三区所有公办学校(南充高中除外)和南充十一中、南充十八中公费生可面向三区跨区招生,各校在每区跨区招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
第四批:分两个阶段,由各县(市、区)设置。各地高中(含省级示范高中剩余计划和市级示范高中、一般高中、其他高中等)在县域内招生。各地于5月14日前在中考网内完成志愿设置。
4.填报要求
(1)维护考生权利。各地各校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志愿填报须考生本人操作,由考生和家长自主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填报。
(2)尊重考生志愿。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考生填报志愿,更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如有举报并查实,将按考试招生纪律严肃处理。
(3)模拟志愿填报。为确保志愿填报工作顺利开展,5月18日—20日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模拟演练工作。
(4)考生志愿锁定。6月19日18点志愿填报渠道关闭,考生志愿即锁定。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审慎,志愿锁定后,不得更改。
(四)新生录取
1.录取规则
(1)统一录取。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其他任何形式的招生录取无效。
(2)顺序录取。录取时按志愿设置顺序依次进行。
(3)学位唯一。录取时一个考生只有一个学位。
2.录取流程
(1)统招生。市直属高中和跨县域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实施,县域内录取由各县(市、区)在统一时间、地点、平台内实施。
(2)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实施,以中考成绩为基础、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艺体特长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50分,低于50分但特长突出的,经市教育体育局认定后,可调剂到相关学校就读。认定标准:体育类,参加省体育局、省教育厅主办的年度竞赛计划内的体育比赛获前八名或获二级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的学生;艺术类,参加省教育厅每三年举办一届的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省级示范高中对艺体特长生文化成绩有更高要求的,需于5月31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同时,组织专业测试时应告知考生和家长。
3.录取要求
(1)录取依据。参照考生志愿,以中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所有考生必须履行志愿,凡被志愿学校录取,其学籍只能注册到志愿学校。
(2)最低控制线。市教育体育局结合考生人数、招生计划、普职比等综合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招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下考生,未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就读市内、外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五)报到注册
新生注册在中考网内进行,时间为7月2日前。已录取考生可持身份证到学校通过身份证阅读器扫描登记注册,也可扫描学校二维码登记注册。无故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资格,也不得参加其他任何学校的调剂补录。
所有学校必须按照录取名册为新生报到注册,严禁任何学校接收录取名册之外的考生,未报到注册的新生不得申报学籍。市教育体育局将根据报到注册名单进行学籍注册审核。
(六)调剂补录
7月2日各地各校统计新生报到注册情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各县(市、区)教科体局汇总后,统一报送市教育体育局调剂补录,补录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加分及政策照顾
1.加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下列考生可加分录取:少数民族、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市级及以上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国家级加15分、省级加10分、市级加5分。加分采取“就高”原则,不累加。
学校报送拟加分学生名单,各县(市、区)审核确认后公示,并于6月9日前在中考网内登记,市教育体育局公布中考成绩时一并公布,未按时登记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2.政策照顾
(1)军人子女入学,按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南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政〔2022〕281号)执行。烈士子女入学参照军人子女入学规定执行。
(2)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南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南人才办〔2020〕5号)执行。
(3)抗疫人员子女入学,按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及关爱工作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20〕10号)执行。
(4)精准扶贫计划,省、市级示范高中按招生计划的1%帮扶当地脱贫家庭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50分内从高到低录取。
(5)定向分配计划,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计划以不低于50%的比例分配到服务区内每所初中学校。不能完成定向分配计划的学校,其剩余名额由县(市、区)统一调配。享受定向分配计划的考生,须在该校连续就读三年且具有正式学籍,正常转学的至少读满2年,录取时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30分内从高到低录取。
所有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材料由各县(市、区)审核,录取时在县域内按相关政策执行,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不享受政策照顾。
(滑动查看)
四、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5月26日前报送中考考生报考信息表(见附件1)、中考考点考场统计表(见附件4)、中考试卷需用数量统计表(见附件5),6月5日前报送考试工作相关文件、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
信息报送至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李承潞,邮箱57393953@qq.com。
五、收费标准
2023年中考收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84号)规定的标准收取,每生60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考及高中招生涉及考生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教育行风,政策性强、规范性要求高,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考试招生规范、有序、平稳进行。
(二)严肃考风考纪。各县(市、区)要明确岗位职责,严格程序,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杜绝失密、泄密等考试事故发生。
(三)严格招生纪律。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省、市招生工作相关规定,落实《南充市规范招生“十条禁令”》,切实维护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工作情况将纳入年终对各地目标考核和教育质量评价。
(四)健全监督机制。市教育体育局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17-2396613。各县(市、区)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监督平台,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建立招生“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规的学校、校长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五)完善公示制度。各县(市、区)要对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进行公示。学校招生要做到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
(六)做好宣传咨询。各县(市、区)和各招生学校要精心策划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招生政策,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招生宣传材料须报经当地教科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严禁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招生,严禁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严禁各地各校接受跨市(州)招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凡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并扰乱我市招生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如有举报并经查实,将按管理权限严格追责。
(滑动查看)
附件:
1. 2023年南充市中考考生报考信息表
2. 2023年南充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3. 2023年南充市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一览表
4. 2023年南充市中考考点考场统计表
5. 2023年南充市中考试卷需用数量统计表
6. 2023年南充市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配情况统计表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9日
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体局,市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学生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平台招生。所有招生纳入“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地址http://bigapp.scedu.net/,以下简称“全省招生系统”)统一管理,凡未通过该系统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不予注册学籍。
(二)坚持“公民”同招。各县(市、区)应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一个公办学位。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时间不得早于5月1日。
(三)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各县(市、区)负责辖区内招生工作。民办学校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异地就读学生按《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异地入学工作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23〕14号)执行。
(四)坚持免试就近。各县(市、区)应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实施就近就便入学。严禁以笔试、面试、评测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入学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以户籍为主要依据,采取划片就近入学的方式,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相应的学位。
(二)公办初中。以户籍为主要依据,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和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位。市直属学校初中招生由学校所在地教科体局组织实施,招生计划由市教育体育局下达(见附件1)。未在户籍地就读的市内户籍小学毕业生,可在就读地申请学位,也可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三)民办学校。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可实行九年一贯制“直升制度”,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地学生入学,由市教育体育局下达招生计划(见附件2);经县(市、区)教科体局和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本市户籍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得招收市外户籍学生。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5%以内,县域在校生规模“只减不增”;所有民办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当年毕业生数,若当年无毕业生则不超过上一年招生计划数。
四、特殊群体入学
(一)残疾儿童。各县(市、区)应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主体责任,确保区域内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二)随迁子女。各县(市、区)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三)优待对象子女。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进藏干部职工等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生程序
(一)统一网上报名。所有信息采集通过“全省招生系统”进行。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手机端关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进入“升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对于不具备线上办理能力的,各县(市、区)要组织学校提供服务。
(二)统一组织录取。所有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三)统一公开信息。各县(市、区)通过教育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平台等信息。
(四)统一时间安排。各县(市、区)按照《2023年南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表》(见附件3)开展招生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招生办法,强化控辍保学,规范有序实施,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做好释疑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所有学校的招生宣传材料须报经当地教科体局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
(三)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南充市规范招生“十条禁令”》,严禁擅自招生、提前招生、中介招生、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严禁招收借读生。新建学校从起始年级招生,任何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小学高段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新生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
(四)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市教育体育局将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省招生系统”对招生入学和控辍保学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县(市、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招生工作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招生的,按照《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中小学招生纪律的通知》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2023年市直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
2.2023年南充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3.2023年南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表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9日
附件1
2023年市直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
学校
招生人数
指令性计划(人)
指导性
计划
合计
招生人数
招生范围
南充高中
嘉陵校区
610
嘉陵区
600
1210
临江校区
440
顺庆区
330
770
高坪校区
360
高坪区
300
660
龙门中学
360
高坪区
80
440
职院附中
330
顺庆区
330
附件2
2023年南充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县域
学校名称
学校类别
招生范围
招生计划(人)
其中:
购买学位
收费标准
小学
初中
顺庆区
南充一中
完全中学
顺庆区
1198
697个
初中:11500元/期
南充十中
十二年
一贯制
顺庆区
220
430
小学:12000元/期
初中:11500元/期
南充一中附属小学
小学
顺庆区
230
小学:12000元/期
顺庆区育源学校
小学
顺庆区
55
小学:500元/期
高坪区
南充市白塔中学外国语学校
十二年
一贯制
高坪区
76
257
小学:4980元/期
初中:6980元/期
南充市安汉中学
十二年
一贯制
高坪区
84
233
小学:3900元/期
初中:5900元/期
嘉陵区
南充市实验中学
完全中学
嘉陵区
572
初中:8400元/期
南充道鑫双语学校
十二年
一贯制
嘉陵区
134
149
小学:14000元/期
初中:14000元/期
阆中市
阆中市北大博雅骏臣学校
十二年
一贯制
阆中市
45
84
小学:9500元/期
初中:10000元/期
阆中市川绵外国语学校
十二年
一贯制
阆中市
60
130
小学:9500元/期
初中:10000元/期
南部县
南部县东辰学校
十二年
一贯制
南部县
200
270
273个
小学:10000元/期
初中:11000元/期
南部县东方学校
九年
一贯制
南部县
100
70
小学:3980元/期
初中:4580元/期
南部县滨江小学
小学
南部县
100
小学:3100元/期
南部县
南部县翔宇实验小学
小学
南部县
250
小学:3200元/期
南部县东坝镇超越小学
小学
南部县
35
小学:650元/期
南部县伏虎明珠学校
小学
南部县
30
小学:1000元/期
仪陇县
仪陇县博达实验学校
九年一贯制
仪陇县
61
50
小学:1500元/期初中:1700元/期
仪陇县博雅学校
九年一贯制
仪陇县
48
190
小学:1600元/期初中:1800元/期
仪陇县育苗学校
九年一贯制
仪陇县
33
105
小学:900元/期初中:1100元/期
仪陇县育英实验学校
九年一贯制
仪陇县
43
70
小学:760元/期初中:1380元/期
仪陇县扶轮育才职业中学校
附设初中
仪陇县
260
初中:2800元/期
仪陇县宏志实验学校
小学
仪陇县
43
小学:850元/期
仪陇县蓝天实验学校
小学
仪陇县
30
小学:1500元/期
营山县
营山华英实验学校
十二年
一贯制
营山县
40
90
小学:2000元/期
初中:3000元/期
蓬安县
南充启睿实验学校
十二年
一贯制
蓬安县
100
270
小学:6000元/期
初中:7000元/期
附件3
2023年南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表
时间
工作事项
4月20日前
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及办法。县(市、区)审核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资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公布具有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收费标准。
5月1日前
县(市、区)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及办法,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并对外公布。
5月30日前
县(市、区)登录“全省系统”(地址:http://bigapp.scedu.net/),进入“升招业务系统”,上传本地招生政策,设置招生细则。
6月10日前
1.审核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资料;
2.统筹安排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6月30日前
南充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进行网上信息申报。
1.小学学位申报:进入“四川省幼升小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小学学位(可同时选报一个民办学位)。
2.初中学位申报:进入“四川省小升初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初中学位(可同时选报一个民办学位)。
7月1日—10日
县(市、区)对申报民办小学、初中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录取,法定监护人确认民办学位。
7月1日—15日
县(市、区)对申报公办小学、初中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录取,法定监护人确认公办学位。
7月16日—20日
异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填写《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入学申请表》,向拟就读地申请学位(线下)。
7月25日前
县(市、区)统筹安排异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学位。
7月30日前
县(市、区)公布所有公、民办学校录取名单。
8月31日前
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来源 |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说明:本平台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更正或删除。
南部身边事
关注南部人 分享身边事报料.求助.资讯.美食.生活.百科.商家.活动
手机(微信同号) :1838296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