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2023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公布如下。

  一、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对象

  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需科目培训学时要求

  按照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一般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每年为30学时,三年内累计完成90学时(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必修课学时可以抵扣选修课学时)。(继续教育专业课学习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与实施。)

  三、公需科目培训方式

  2023年采取在线直播和网上课件学习为主的方式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同时,对六门基本课程,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线下内训。直播培训课程由各实施机构负责落实。

  四、公需科目培训内容

  (一)必修课

  包括知识产权基础、创新知识基础、项目管理基础、人工智能及应用、数据分析基础、数字化技术基础,以及经认可的讲座类课程等。除企事业单位组织的内训外,其他课程仍以直播为主。

  (二)选修课

  由“上海继教网”转国培网(北京创联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制作并提供网上课件学习课程,供学员自行选修(注意:已付费的网上学习课程必须在当年度修完)。

  五、公需科目培训报名及学时记录

  1、学员可自行登录“上海继教网”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按时参加培训。(报名流程详见附件二)

  收费标准:知识产权基础,收费标准为120元/人。创新知识基础、项目管理基础、人工智能及应用、数据分析基础、数字化技术基础,收费标准为240元/人(以上收费均包含教材费)。其他培训按项目通知。

  学员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可在线申请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2、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有条件组织面授培训的单位,可由单位自行组织培训。单位可自行确定培训时间,并在培训开展前一个月填写《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需求表》(附件五),加盖公章,送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由协会统一安排师资。

  选修课程的报名办法及课程内容等可以登录“上海继教网”,进入“课程中心”,点击在线学习进行查看。(报名流程详见附件七)

  (三)学时记录打印

  全程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由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统一记录个人继续教育学时。学员可在培训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陆“上海继教网”---课程中心身份验证---身份证和密码,在“已修课程查看”菜单里面,点击“全部学时记录导出”,生成“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记录”。

  六、公需科目课程学时计数

  1、知识产权基础安排1天培训,计6学时;创新知识基础、项目管理基础、人工智能及应用、数据分析基础、数字化技术基础安排2天培训,各计12学时。其他课程按报名通知确定的学时数计入。

  2、选修课程,按照在线课件实际学时数计入。

  七、公需科目培训安排及注意事项

  在线直播只支持电脑端播放,暂不支持移动端。为保证直播系统能正常运行和观看效果,不推荐使用IE浏览器。建议学员使用笔记本电脑参加学习(摄像头保持常开),为保证正常参加直播课程学习,请学员务必提前打开电脑调试收看。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注重培训过程,采取“培训+考试”的方式进行,学员参加全程培训且考试合格者,按实际学时计入本人继续教育记录。(直播课考勤和考核等相关规定详见附件三)

  八、实施机构及联系方式

  培训项目由各个实施机构组织培训,如需咨询相关问题,包括退费、发票等事宜,请于培训项目组织实施机构联系。

  (一)必修课

  1、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知识产权基础)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地址: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8楼1803室

  2、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创新知识基础)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地址:嘉定区城中路37号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对外培训处(10号楼402室)

  3、上海工程师学会(项目管理基础)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地址:雁荡路84号2311室

  4、上海大学(人工智能及应用)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7:00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中路788号上海大学科技楼816室

  5、上海交通大学(数据分析基础、数字化技术基础)

  联系人及电话:

  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8楼1803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