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速审结,专业解纷!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在这里推行

  在4月26日知识产权保护日即将来临之际,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长宁法院)制定推行《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规定》及“三合一”工作规定。

  制定背景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在全市法院院长会上指出,要完善知识产权简易案件快速处理机制。日前召开的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强调,要扎实推进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建设与要素式在线诉讼模式深度融合,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纠纷在线化解新模式,回应公众对公正高效司法的期待。

  自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新规实施以来,上海长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收案数大幅增加,其中侵害著作权等类型化案件占比较高。为贯彻落实工作要求,结合办案实际,上海长宁法院研究制定了推行快速审理机制的相关规定,围绕要素事实开展庭审,简化裁判文书事实认定及说理部分,制作要素式裁判文书。

  职能落实

  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上海市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规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本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满足新形势下案件审理需要,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上海长宁法院制定“三合一”工作规定。

  上海长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是指由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审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由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配合刑事审判庭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下一步,上海长宁法院将认真落实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规定及“三合一”工作规定,及时总结经验,不断细化规则,持续探索知识产权类案件纠纷化解的新模式,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来 源:上海长宁法院

  综合整理:长宁法宣

  原标题:《提速审结,专业解纷!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在这里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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