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宅基地盖房子,还要四邻意见书,真的有这样的规定吗?
在农村,盖房子是每个人的一件大事,过去的农村,很多人都想着去城里买房,因为那时候的农村发展落后,交通、生活也不便,因此,才有很多人有进城奋斗买房的想法。可如今,随着时间的推移,进城买房的农村村民是越来越少了,更多的人选择回到农村盖房、有宅基地的基本都在老房子上翻建,没有宅基地的也会想尽办法申请新的宅基地盖房子。
然而,在最近几年,随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深入,在宅基地申请审批和农房建设这方面也多了新的管理措施。无论是个人建房还是申请宅基地都要按照基本原则“户”进行。不过,在农村迎来这些举措之后,最近一段时间,很多村民都在讨论农村建房有关的一些话题。甚至有的村民还说现在在农村宅基地盖房子,还要提供“四邻”意见书,真的有这样的规定吗?本期内容就和大家说说这个话题。
深入了解的话,村民所说的这项规定并不是子虚乌有,的确有些地方在宅基地申请审批这方面探索建设了新的制度,并且已经有些村庄已经全面实施,在宅基地申请审批这方面不仅明确了“以户作为申请条件”的基本原则,还细化了申请建房所提交的材料。
比如说;河南省石家庄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中就有提到相关的措施。
原文内容说了,除了国家和省规定要提交的材料之外,申请建房的村民还需要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还要提交房屋设计方案和平面图,和宅基地申请相邻的土地使用权人意见书。另外,如果是在原来宅基地翻建,改建或扩建的还要提交原来的宅基地权属证明。
从这个地方出台的措施可以看到,当地村民建房是需要四邻意见书的,对于村民而言,这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如果和四邻的村民关系比较好,也许还可以签了意见书,如果关系不好或有意为难的话,如果相邻的人不签字,这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当然,在宅基地申请审批所提交的材料当中,也不是说每个地方都要四邻意见书,目前实施的地方并不多。大多数村庄在宅基地建房审批这方面还是比较简单化,所提交的材料都是按照国家落实的规定进行,所以,对于这些村庄的村民来说,建房也不会那么复杂。
总之,现在在农村盖房已经和过去不一样了,随着宅基地管理制度的出台,一些地方在宅基地申请审批这方面也落实了多项举措,并且也将规范一些使用行为,村民提交完所有的材料之后,只要通过申请审批,还要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内容开展建房活动。
另外,在宅基地申请获批之后,还要在一年内或两年内开工建设,如果需要延期的还要再次申请,如果逾期没有开工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审批的宅基地村里也有权收回。
好了,以上就是和农村建房的一些举措,关于宅基地申请审批需要四邻意见书,你们村有吗?需要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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