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争”晋先 “强院”为民行 | 纵是相隔千里 我们也要找到你
执行线索显端倪
甘南法院精准出击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利
千里奔袭促和解
案情简介
据了解,被执行人方某在甘南县贩羊,因资金周转,向二十余养殖户赊购羊。后经营不善,不仅赔了本,连购羊款也给付不上。为了躲避债务,方某将赊购的羊变卖掉一走了之。养殖户无奈将方某诉至甘南法院。我院依法判决方某偿还购羊款,并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
千里执行 异地联动
判决生效后,方某迟迟没有“动静”。养殖户们遂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甘南法院依法进行网络查控,被执行人名下查无任何财产。又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居无定所,目前找不到本人,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4月3日,兴隆法庭庭长叶思明接到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行踪线索,执行人回扶余市探亲,随时有离开的可能。综合研判后,叶思明立即制定执行方案,来不及多想,当天下午4时便携干警从兴隆乡出发,经过一千余里的长途跋涉,于晚23时到达扶余市。第二天一早便主动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协助确定被行人具体位置。为避免打草惊蛇,干警将警车停靠在离被执行人家3公里的村外,徒步到其母亲家中。起初被执行人反抗情绪激烈,且态度抗拒。叶思明一面安抚,一面释法说理,但被执行人仍不愿意配合执行,最终决定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
返甘南途中,叶思明仍不断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在办理拘留的程序中,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慑力,当场履行10000元,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执行工作既要有温度更要有力度。接下来,甘南法院将一如既往,秉持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理念,刚柔并济,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供稿:兴隆法庭
编审:冯超
原标题:《“三争”晋先 “强院”为民行 | 纵是相隔千里 我们也要找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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