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67岁男子工作期间猝死……
内蒙古晨报晨网融媒体记者 翟 艳
4月11日10点50分左右,身在乌海市的靳先生接到一个电话,来电称自己67岁的父亲在工作期间忽然晕倒,已紧急送往医院抢救。靳先生在知会家人后当即动身前往事发地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约10分钟左右,靳先生再次接到电话,父亲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生命体征消失,已不幸身亡。
根据靳先生提供的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医院院前急救病情告知、转送书显示:患者经检查初步印象为原因不明的死亡。
靳先生及家人要求其父亲工作的公司进行赔偿,但双方因具体数额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该公司表示,愿意通过司法途径公平公正地来承担靳师傅(即靳先生父亲)丧葬费及其他赔偿。
工作期间猝死
5月8日,靳先生对记者说,父亲于去年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承揽合同后,在准格尔旗内蒙古昶龙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昶龙货运公司”)做了保洁员的工作。但事实上,父亲此前就在昶龙货运公司做保洁,到今年已工作4年。
靳先生说,父亲从来没跟他说过身体不舒服的话。就在父亲出事前一天下午,也就是4月10日下午5点多,父亲还和母亲通了视频电话,当时也只是像往常一样唠嗑。
据靳先生介绍,事发后他们翻看事发时父亲单位的监控,录像显示,11日上午临近事发时,靳先生父亲打扫完了第一栋楼,在打扫了第二栋楼返回的途中倒下,约七八分钟后才被人发现,随后拨打了急救电话。
因为靳师傅是在工作期间猝死的,靳先生认为应该由昶龙货运公司承担其父的丧葬费和相应的赔偿款。但因为其父是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且双方因具体数额分歧较大,虽然距离事发已经一个多月了,仍未达成一致。
数额分歧较大
5月17日,记者联系到内蒙古昶龙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张先生,张先生说:“靳师傅确实是他们单位员工,平日里主要负责两栋楼两层楼楼梯、楼道的保洁工作,工作一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就在去年还获得了‘优秀员工’的荣誉称号。”同时张先生表示,发生这样的意外公司也很遗憾,并且愿意承担靳师傅丧葬费及其他赔偿,但靳师傅家属主张的赔偿款项太多,公司认为并不合理,希望通过法院判决的渠道,公平公正地来承担靳师傅丧葬费及其他赔偿。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律师,苗律师称,靳师傅是与第三方签订的劳务合同,也就是第三方劳务公司派遣他到该公司负责保洁工作,称之为劳务派遣。靳师傅在工作期间意外猝死,属于劳务合同的法律关系当中出现的事故,能按照劳务合同来进行处理,双方可以就此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