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速看!内江一地发布城区初中及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近日,2023年隆昌城区初中及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发布,详情如下:

  2023年隆昌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统一入学管理,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规范入学工作程序,不跨招生范围组织招生,不产生大班额。

  入学条件

  申请在城区升入初中的适龄少年,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学籍在金鹅、古湖街道内小学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户籍在金鹅、古湖街道的非该辖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符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或其它政策性规定入学条件的非金鹅、古湖街道辖区内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在城区居住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在城区购房且入住三个月(2023年3月起)以上的非金鹅、古湖街道辖区内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注:1.户籍在2019年行政区划调整时由原龙市镇调整至古湖街道9个村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入读隆昌六中或龙市镇迎祥中学,也可申请参加城区小升初电脑派位。

  2.学籍在普照寺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入读隆昌六中,也可申请对口直升市一初中(学籍2年以上),或参加城区小升初电脑派位。

  3.户籍在2019年行政区划调整时原山川镇,或学籍在原山川镇中心学校辖区各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对口直升市二初中,或参加城区小升初电脑派位。

  入学登记

  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隆昌市招生服务平台网上采集(扫描附件中二维码),上传材料和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生工作始终,学生资格审核不符、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一)金鹅、古湖街道辖区内学校参加电脑派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指导学生家长登记。

  (二)金鹅、古湖街道辖区内学校参加对口直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须于6月19日8:30至28日24:00登录隆昌市招生服务平台填报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待审核通过后于6月30日(8:30-12:00,14:30-18:00)携原件到市教体局复审。

  (三)学生户籍在金鹅、古湖街道的非该辖区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为其申请升入城区初中,须于6月19日8:30至28日24:00登录隆昌市招生服务平台填报申请,上传学生户口簿照片。待审核通过后于7月1日(8:30-12:00,14:30-18:00)携原件至市教体局复审。

  注:若全国学籍系统查询学籍失败,还需提供学生学籍证明(含学籍号)。

  (四)法定监护人房产在隆昌城区的非该辖区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为其申请升入城区初中,须于6月19日8:30至28日24:00登录隆昌市招生服务平台填报申请,上传如下证明材料照片。待审核通过后于7月1日(8:30-12:00,14:30-18:00)携原件至市教体局复审。

  1.学生户口簿。若学生户口簿户主不是其监护人,或学生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还需提供其他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籍证明、或由社区委员会、村委会等单位出具的相应情况说明等。

  2.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明(下列材料之一)。

  (1)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在银行抵押,需提供其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或者提供其复印件以及不动产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摘要》)。

  (2)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未办理,以实际居住为准,需提供购房合同、物管协议、以及近三个月(2022年3月起)所缴纳水、电、气发票。

  注:若全国学籍系统查询学籍失败,还需提供学生学籍证明(含学籍号)。

  (五)进城务工(经商)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升入城区初中,若其子女非金鹅、古湖街道辖区学校的小学毕业,须于6月19日8:30至28日24:00登录隆昌市招生服务平台填报申请,上传如下证明材料照片。待审核通过后于7月1日(8:30-12:00,14:30-18:00)携原件至市教体局复审。

  1.申请人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城区《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截止当年(即子女入学年份)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注:若全国学籍系统查询学籍失败,还需提供学生学籍证明(含学籍号)。

  (六)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优抚对象子女,监护人为其申请升入城区初中,以及符合其他在城区升入初中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须于6月30日前,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至市教体局登记。

  招生计划

  

  录取办法

  一

  对口直升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可对口直升隆昌市第二中学。

  (1)户籍在原古湖街道春光村四社。

  (2)其他符合国家政策可直升隆昌市第二中学的小学毕业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可对口直升隆昌市第一初级中学:

  (1)学籍及实际就读在楼峰小学或普照寺小学2年以上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户籍在工农村、古宇村(含原上游村)、金星村及原红卫村、恒星村、卫星村、飞泉村、望城村、建设村和城区金华路以西的小学毕业生。

  (3)其他符合国家政策可直升隆昌市第一初级中学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可对口直升隆昌市第二初级中学:

  (1)学籍或户籍在金鹅或古湖街道辖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其他符合国家政策可直升隆昌市第二初级中学的小学毕业生。

  4.录取顺序

  自愿申请且符合对口直升条件的学生数未超过初中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如超过初中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以下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首先录取

  户籍在原古湖街道春光村四社申请入读隆昌市第二中学和户籍在原飞泉村六、七、八社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入读隆昌市第一初级中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其次录取

  楼峰小学、普照寺小学申请入读隆昌市第一初级中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者金鹅、古湖街道辖区各学校申请入读隆昌市第二初级中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学籍在本校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最后录取

  户籍在工农村、古宇村(含原上游村)、金星村及原红卫村、恒星村、卫星村、飞泉村、望城村、建设村和城区金华路以西的申请入读隆昌市第一初级中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者学生户籍在金鹅、古湖街道申请入读隆昌市第二初级中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户籍在当地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二

  随机派位

  申请升入城区初中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未被对口直升录取者,均应参加随机派位,对口直升录取者不能参加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暂定于7月6日进行。其中学籍或户籍在金鹅、古湖街道的适龄儿童少年参加一、二批次学校随机派位,其他符合升入城区初中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参加第二批次学校随机派位。

  城区各初中学校暂定于7月8日预报名,对口直升和随机派位录取学生的监护人须在预报名当天持录取学校要求的材料到录取学校报名,否则视为放弃学位。

  规范招生行为

  一

  规范宣传渠道

  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必须吃透相关政策,本着客观、准确的要求,向社会和学生进行负责任的宣传。各生源学校不得接待招生区域外的学校及其委托的招生机构进校宣传,不得向外区域学校提供学生信息,更不得从中谋取私利。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如有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二

  严禁违规招生

  各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招生学校采取向学生和生源学校相关人员承诺、许愿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有偿招生;严禁招生学校通过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组织未被正式派位和录取的学生入学。在招生中若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入学资格,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不执行招生政策、违反招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

  严格招生计划和招生学籍管理

  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严格按照不产生大班额的原则确定各校招生计划和通过学籍管理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各校实际招生要严格落实招生计划,严格均衡分班,以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不得为超计划、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收和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否则将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教育股(咨询电话)

  0832-3900526

  0832-3900510

  电子邮箱

  lcjyg@qq.com

  监审股(监督举报电话)

  0832-3900519

  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26日

  2023年隆昌城区公办幼儿园

  招生工作方案

  一、报名条件

  申请在隆昌市金鹅或古湖街道入读公办幼儿园小班的幼儿,需年满3周岁未满4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金鹅或者古湖街道辖区内的幼儿;

  (二)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抗疫一线医务人员、高层次人才等群体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计划

  

  三、招生方式

  网上报名、微机摇号。

  四、登记时间及地点

  (一)发布公告。5月26日,通过隆昌教育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网站发布招生公告,同时在幼儿园张贴招生公告。

  (二)网上报名。6月19日8:30至6月28日24:00,登录隆昌市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1名幼儿限报1所。有多报、虚报、谎报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所填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2.双胞胎或多胞胎报名方式(家长自主选择):

  方式一:独立摇号。每名幼儿分别取得报名号,独立参与微机摇号,以各自摇号结果确定是否被录取。

  方式二:捆绑摇号。只能共用1个报名号,捆绑参与微机摇号,若该号摇中则均被录取。

  3.幼儿户籍在金鹅或者古湖街道申请入读城区公办园,须上传户口簿户主地址页和幼儿页照片。

  4.进城务工(含经商)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读宝峰、光丰、实验、金华路幼儿园,须上传如下证明材料照片:

  (1)申请人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城区《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截止当年(即子女入学年份)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三)微机摇号。暂定7月6日进行微机摇号。若幼儿报名数大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采取微机摇号方式录取(地点待定)。摇号工作由公证处现场公证,纪检部门监督,家长代表参与,并全程摄像。

  因场地有限,仅邀请按报名系统生成且资格审核合格先后顺序中间部分家长代表到现场参与摇号监督工作。摇号完成后拟录取名单于当天在“隆昌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拟录取的幼儿园门口公示。

  (四)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暂定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办理人员:微机摇号拟录取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3.审核地点:微机摇号拟录取的幼儿园。

  4.所需材料:上述第(二)条中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对资格审核不符、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资格。幼儿园应当场告知家长资格审核结果。

  注:现场审核,分时段进行,请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要求按时前往。

  (五)入园登记。经现场审核无异议后,根据幼儿园通知,携带幼儿园要求材料在其规定时间到园登记确认,办理入园手续。如无特殊情况,未在幼儿园规定时间内登记确认的视为放弃入园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生工作始终,幼儿资格审核不符、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二)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抗疫一线医务人员、高层次人才等群体子女入学,须于6月30日前,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至市教体局登记,按照相关教育优待政策办理入园。

  市教体局设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教育股(咨询电话):0832—3900526,3900510,电子邮箱:lcjyg@qq.com;监审股(监督举报电话):0832—3900519。

  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26日

  来源丨我是隆昌

  编辑丨杨珩

  校对丨刘桂莲

  责编丨郭扬

  审核丨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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