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重磅新政,最低5折
6月7日
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
《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措施》
(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此次《若干措施》推出33条政策措施
今年下半年
可为企业降低成本约650亿元
33条政策措施,为企业降低成本650亿元
省经信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海军介绍,作为降低企业成本的重磅“政策包”,《若干措施》围绕降低税费、融资、物流、用能、用地、用人、市场开拓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等8个方面,谋划推出了33条政策措施,涉及企业从开办、生产、经营、管理等全过程。
《若干措施》突出政策的创新性。
建立金融支持重点企业“白名单”,予以贷款展期、延期还本付息、增量贷款等支持。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和500万元以内信用贷款。
对全省“51020”现代产业集群项目,实际总投资超20亿元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对部分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国家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基本优惠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优惠。针对重点企业开辟长江航运“绿色通航通道”,优先保障通航。
强化电力保供,确保今年6至12月工商业平均到户电价比1至5月降低0.03元/千瓦时。完善电力市场交易价格机制,推进电力行业上下游协调联动发展。
对新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的七折收取。
据相关部门初步测算,这些政策措施实施后,今年6至12月,可为企业降低成本约650亿元。
我省出台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光斌介绍,我省出台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
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是指对部分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通过价格杠杆,进一步提升路网通行效率,降低车辆通行费用,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此次出台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主要有:
对安装使用ETC、通行省属及市属国有全资和控股高速公路路段的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3%优惠。对进出省内长江、汉江沿岸主要港口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的、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8折优惠。对进出湖北省中欧、中亚班列附近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的、安装使用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5%基本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省内通行费5折优惠。鼓励高速公路经营企业试点在部分高速公路给予通行费10%—30%的优惠。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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