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 宜都法检联合开展 “活人墓”拆除判后回访
全国生态日
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宜都法检联合开展“活人墓”拆除判后回访
8月11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宜都市人民法院联合宜都市检察院、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都市林长办及潘家湾土家族乡人民政府,赴潘家湾土家族乡沈家冲村,对该村村民邹某非法占用林地、耕地修建“活人墓”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后续修复情况判后回访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整改前
沈家冲村村民邹某因破坏占用林地、耕地建造坟墓及附属设施,造成集体资源及生态环境破坏,宜都检察院向宜都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经审理,判决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邹某依法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恢复被占用林地、耕地生产条件和种植条件。
联合巡访会上,各职能部门就各自履职情况及“活人墓”修复情况作简要介绍,参会各单位对“活人墓”的修复成效表示肯定,对如何更好地以执法与司法联动推动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并表示老百姓对此案关注度较高,“活人墓”案件的宣判具有以点带面的重要意义,对生态保护具有良好的普法作用,有助于推动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开展。宜都法院、宜都检察院在会上对林地、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法治宣讲。
会后,一行人来到非法建造活人墓修复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原墓地主体部分、硬化地面以及周边栏杆、通往墓地的硬化水泥路等已经全部拆除,被非法破坏的林地及耕地已恢复种植条件。
整改后
司法合力 生态护航
近年来,宜都市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实现环境资源类案件综合审理模式,不断探索生态司法保护有益经验,强化审判力量,有效提升办案质效,同时强化与各职能部门积极联动,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判后回访,司法联动筑生态屏障,合力探索护绿水青山,为加快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宜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供稿|谢雨蒙
采编|李 赟
审核|李清滢
终审|严光俊
原标题:《全国生态日| 宜都法检联合开展 “活人墓”拆除判后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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