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造福于民

  

  环境综合整治是造福群众的好事,崇信县持续实施泾河、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使项目区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与提高,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显著。

  

  据了解,崇信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位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上游2.2公里汭河南岸,项目占地35亩,概算总投资3232.08万元,主要建成人工湿地(生物氧化塘)1处(其中水平潜流人工湿地20.17亩,表面流人工湿地5.06亩)、中水回用池1座和中水提升泵、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服务和管理用房及绿化喷淋系统等工程。项目主要对崇信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处理,采用“水平潜流湿地+表面流人工湿地”工艺,处理后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崇信县泾河、葫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建成运行,不仅有效减轻县城区生活污水污染负荷,改善了汭河水生态环境质量,而且还涵养水源、调节水量,补充了地下水资源,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良性发展。每年可减排化学需氧量43.8吨,氨氮7.67吨,总磷0.44吨,为水葱、香蒲、黄菖蒲、再力花等湿地植物提供了适宜生长环境,在增加生物多样性、维持自然平衡、调节气候、提升景区生态景观形象等方面产生重要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来源:平凉日报/梁明韬

  编辑:崇信县融媒体中心/申彬衔

  编审:崇信县融媒体中心/朱双双

  审核:崇信县融媒体中心/张虎平 戴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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