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理论·师大社科 | “道论”和“天论”:从《黄帝四经》论“老学”至“黄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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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袁承维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助理教授,政治学博士

  “道论”和“天论”:从《黄帝四经》论“老学”至“黄老学”的世界观演变

  内容精选

  中西哲学论及世界观,都涉及本体论和宇宙论两项主题。先秦道家是通过“道论”和“天论”来探讨这两项主题的。先秦道家的演进,由“老学”开始,发展出“老庄学”和“黄老学”两种流派。二者差异出于它们对如何参与人世的理解不同,但“老庄学”和“黄老学”都以“道”作为宇宙的本源,并有相同的宇宙论。《黄帝四经》(以下简称为《四经》,包括《经法》《十大经》《称》和《道原》)作为黄老学的重要经典,在1973年于马王堆出土时,与帛书《老子》合并收藏,两书共构黄老理论。两书中的“道论”,其间关系为何,经过学界的讨论,大致上形成继承和改造两种说法。本文希望借由讨论《四经》的道论,看出其间关系。《四经》的天论,以道论作为基础,同时对“天”存在人格性(天、帝)、空间性(天地)、规律性(天道)的理解。相较于《老子》,《四经》的天论显得复杂,大致是《四经》作者延续传统与继承《老子》的结果。本文通过耙梳《四经》的天论,探究“天”在文本中的复杂意义。

  一、《四经》的道论

  《老子》中以“道”为核心概念,奠定道家的理论体系,之后的道家著作均以道作为万物本源。《四经》在《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中都被列为道家经典,经考证可知其部分内容承袭自《老子》,《四经》道论有其继承和发挥,值得深考。陈鼓应诠释《老子》时,将书中道论,大致区分为“实存意义的‘道’”“规律性的‘道’”“生活准则的‘道’”三个面向,本文依循之,并援此讨论《四经》的“道论”。

  (一)实存意义的道

  《道原》一章总论《四经》道体,描述道的形象和特质,先就承自《老子》的特质来说:首先,“道”是一种真实的存在,故曰“湿湿梦梦,未有明晦”;其次,难以文字勾勒“道体”的形象,如“故无有形,大迥(同)无名”“显明弗能为名,广大弗能为形”;再则,以“道原”为名,可知“道”为万物之源。

  《四经》论道虽承自《老子》,然细腻观之,可发现二者道论并非完全雷同。《四经》道论较为实际,从“湿湿梦梦”来看,“道”虽然没有具体形象,但“浑沌之气”是实际的存在。这或许与《四经》写作企图具有实用性有关,其内容将抽象程度降低,以利于理解。另外,在原始浑沌神话的思维框架下,人们往往试图找寻世界形成之初的前宇宙状态,由本源而认识现世。

  为了方便理解“道”,在《老子》中常以“一”和“虚”来描述“道”,《四经》对其继承并有所变革。就“一”来说,《老子》架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的生成图式,“一”是形下世界的起点,在道化生万物的先后序列中具有优越地位,最接近道体本身,但并不是道体。反观《四经》中的“一”,除了是“道”所表现的重要特征,也被运用为“道”的代称,《四经》与《老子》的差别在于《四经》并未讨论“道生一”的过程,“浑沌状态”已被视为对于本源的描述。对道的具体化理解,反映《四经》作者的思考特质。“虚”在《老子》中是“道”所体现出的特征,此一概念在《四经》中除了继承相同意义外,直接以 “虚无形”指称“道”。“一”和“虚”的地位,从道的特征,进而发展成为“道”的代称,象征《四经》对于“道”的讨论,聚焦于道所表现的性质或规律,这足以作为人世遵循的范本,

  《老子》论道乃由上而下,《四经》论道则由下而上,《四经》的风格较为便于理解以资实用,而《老子》的抽象程度较高。虽然两书同样立足于人世,也试图创造理想人世,但所视角度不同。《老子》由理想到现实,建构从道到人世的理论;《四经》中的论述从现实探索,进而复归理想再改善人世。

  (二)规律性的道

  基于对《老子》阐述“道”于经验世界表现出的规律的继承,重视实用性质的《四经》,更强调“道”的规律性意义。从《老子》到《四经》,道体形象的描述趋于细腻,利于读者理解和运用。“道”所示现的规律,大致有二:

  首先,书中利用了许多具体描述,代称“对偶性”的关系。《四经》作者借由阴阳之分区辨人事,包含君臣、贵贱、主客、师役以及父子、兄弟、男女、长少等关系。君主若能掌握阴阳之别,统治时便可因应得宜。不过阴阳两判的分法,是一种相对而非绝对的安排,一方面一个事物的阴阳属性,在不同情境中,可能有不同结果。如在某一组物物相比的关系中,贵贱的地位都是相对的,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贵可转化为贱,贱也可转化为贵;另一方面,在同一组阴阳关系中,阴阳关系的发展也是动态的,两者关系有可能出现转化,某一方因为性质改变,随即使两者关系发生颠倒。

  相较《老子》,《四经》作者期待对偶两者有更高的稳定性,即在符合名实的要求下,两者应处其定位。天地、君臣、男女、贤不肖等的关系有清晰分别,这一点与《四经》对稳定政治格局的期待脱不了关系。战国中期局势大乱,《四经》借由阐述对世界的理解,进而让所有人能够名实相符而令政治局势回归稳定。

  其次,“返复”作为一种规律,《四经》中表现为阴阳两者循环往复。这从字面上可有两种解释,一是对反和转化,构成循环往复、更新再始,使“阴阳”交互构成动态关系;另一是“返回”,强调返回本根、回归道体。以下分别讨论两种解释,先看看“循环往复”之义,“循环往复”具动态意义,通过“文武”“四时”“立废”“生杀”的相互联系、交替,解释其循环关系。这种循环乃天地所示现的“道理”,也是人事仿效的对象,不论立废、生杀都要符合。

  “返复”的另外一个解释即“返回”,《四经》以“复一”来解释。万物孕生后,皆有其形,并有其相应之名。若能清楚掌握形名关系,便能通透形下世界的道理,这个过程可称作“循名复一”。“循名”表示体认名实关系,“复一”则表示回归于道。

  不过论及复归于道,必须面对逻辑上的问题。人如何使已展开的形下世界,在时间序列中反向而行?本文认为,《四经》的目的并非要求确实地回到时间序列的初始状态,而是勉励人在内在修养上仿效本根,回归静定状态;“静定状态”是对于本根的描述。所以“返回”的意义,简单地说并不牵涉时间序列上的倒退,而是仿佛回到“浑沌”一般的境界。

  (三)生活准则的道

  在《老子》中,“道体”无法用感官明确触及,难用文字清楚描述。在《四经》中,“道”不再不可探知,但并非所有人皆具有体道能力。只有“圣人”能够察知无形无声的道,了解“虚静”本质。体道过程一方面是内在减损而虚静,另一方面是精炼己身之气,试图通达精气。如此则能察稽知极。

  在《老子》中,以“为学日益”和“为道日损”,揭示“为学” 与“为道”分别是针对经验世界和道体的两种功夫。《四经》虽未阐述“为学”和“为道”之比,但有讨论“为道”功夫的内容。圣人“为道”由己身出发,向“道”回归。关于“为道”和圣人己身的关系,《四经》较《老子》有明确表述,一旦完成“为道”,便是达成“神明”。

  “神明”在《经法·名理》中的理解偏向于“理想的内在”,即清明的精神和智慧。“虚”一方面是道的代称,另一方面隐含“为道”的修持功夫。无所不知的“清明智慧”,乃可溯源至“道”,表现于世则是确立万物形名关系。《四经》谈“形名”除了牵涉知识层面的意义,同时涉及政治层面,“形名关系”成为君主审察度量的依据。

  二、《四经》的天论

  《老子》以“道”为万物之宗,天的位阶在道之下,与地并称。由此看来,“天”在《老子》中,一方面指涉“空间性”的意义而与“地”相对,另一方面被看作“天之道”而象征“道”所体现的规律。《四经》接续《老子》,一方面维持周代的敬天理解,另一方面又继承《老子》以“道”为本源的理解,以自然义释天。本文基于《四经》对“天”的两种不同的理解,呈现《四经》天论的复杂内容。

  (一)天

  “天”的解释分为三种:空间居所的描述、天道运行的律则、人格意义的存在。以下将以此三种意义为准,逐一探讨该义在《四经》中的呈现。

  1.空间居所的描述

  在《四经》中,“天”作为空间居所的描述,主要都与“地”并称,指涉形下世界的空间。相较于“道”,天的含括性较小,不涉“形而上者谓之道”的面向,内涵有限。天若指涉生存空间,仅是具有自然意义的天,没有人格意志。

  2.天道运行的律则

  “道”于形下世界的呈现,除了物质存在之外,便是万物运行的律则,简言之,就是“天道”,或可以用“法”或“道理”代称。在《四经》中,除了天道之外,还有许多不同的名称表示“天道”:“天极”代表天道限定的尺度,“天功”是天道展现的功绩,天非具主动性,仅是一种规则和准度。

  3.人格意义的存在

  在《四经》中,“天”的人格意义,主要涉及“天”和万物的化生关系,或天人互动关系。如“天”扮演仲裁审判者,时而护佑人民,时而对人进行处罚。在文字的表达上,“天”和互动的他者是位格之间的关系。

  不过在文本之内,“天”的概念意义常纷杂地不止一种:

  天执一,明[三,定]二,建八正,行七法,然后[施于四极,而四极]之中无不[听命]矣。蚑行喙息,扇飞蠕动,无[不宁其心,而安其性,故而]不失其常者,天之一也。(《四经·经法·论》)

  依字面上来看,似乎是“道”通过“人格天”建立“天道”,“道”高于“人格天”,“人格天”又高于天道。“天”被赋予人格意义源于“生”的动作,可是回到《四经》“道论”的理解,“道”化生万物,通过“气”解释本源化生的过程,并不仰赖人格意义的主体介入,因此单以“生”的过程隐含的母子关系,来证明“人格天”的存在,不禁令人质疑。

  从《老子》至《四经》,都肯定“道”化生万物,而万物又和“道”共构为一。在《四经》中,形下世界依旧以天、地、人作为重要的观察范畴。不过《四经》的呈现相较《老子》有部分差异:

  首先,天、地、人所牵涉的内涵,更为明确。如名称以天时、地利、人事代之。

  其次,《老子》中的人(或可以说是王),主要指涉统治者,而《四经》中的人则有两种解释,一是指涉统治者:二是聚焦被统治的对象,即“人民”。统治行为除要符合天地运行之道之外,还要符合民心。

  再次,天、地、人的位阶之别较模糊,在《四经》文本中往往三者并提,各有所涉,都是统治者需要理解的重要课题。《四经》之所以成书,在于对“统治者”有浓厚的教育性质,因此大都在讨论统治者应如何理解天、地、人。君主若想要称王天下,必须同时参考天、地、人三才。在《四经》中,关于形下世界的讨论,还包含鬼神:圣人的作为除了合于天时、地利、民心,还需顺于鬼神。合于四者,便可利于国家社稷。如何解释论述中的鬼神之义?从商代起,信仰内容除了对“天”的敬畏外,还有对自然神祇和祖先神的崇敬,本文认为此处的鬼神包括自然神祇和祖先。虽然在周代以降的信仰世界中,天的角色逐渐趋向自然化,不过对于自然神祇和祖先的信仰依旧存在。

  三、结论

  《四经》中的“道”为万物之源,以浑沌状态存在,大致以“一”和“虚”称说差可比拟。由“道”而展现的规律,表现为“阴阳”“循环返复”。《四经》作者的企图,在于希望读者使己身符合于道的规律,论述道的重要性就是为规律寻找神圣依据,此为“道生法”的陈述重点。《四经》作者对于世界的建构,继承自《老子》,“道”为万物之本源。虽然在“道体”的内涵上,两者略有出入,不过“道”的地位在二者之中是毋庸置疑的。但从《老子》到《四经》,可以看到道体形象的描述趋于细腻,从而利于读者理解和运用。

  对于形下世界,《四经》一方面承自《老子》的自然之天,另一方面依于传统习惯。就天的意义观之,天可视为“空间居所的描述”“天道运行的律则”“人格意义的存在”。通过天地并称,天可作为“空间描述”;《四经》“推天道以明人事”的强烈企图,可以了解“天道”意义是书中的重要论题;至于“人格意义的存在”,或许受到商周天论影响,并未脱离人格天的理解,不过其与商周天论之间的联系较为薄弱,人格天发生作用的手段仅存在“孕生”和“赏罚”两种,若是以气化宇宙论的架构对应之后,其中的联系更是面临质疑,无法提供明确的证据。在天论的纷杂意义之下,可以看出黄老学相对于老学,更像是道家尝试与现实融合发展的结果。

  文献引用格式

  袁承维.“道论”和“天论”:从《黄帝四经》论“老学”至“黄老学”的世界观演变[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3,52(04):149-156.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主编:李培超 副主编:尹金凤 本文责编: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