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共青团改革ING(三) ‖ 改革十八条和大家见面了!

  

  

  导语

  2021年,团中央印发《关于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光明区成为新一批县域改革试点之一。

  

  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

  

  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群团改革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交给共青团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共青团履行自身职责使命的内在要求。

  光明团区委抢抓光明区高质量高颜值的发展机遇,充分探索深化共青团改革,破解共青团基层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力争到2022年建团100周年时,交上一份满意的共青团改革答卷。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共青团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改委〔2020〕6号)文件精神,经光明区委同意,光明区正式出台《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光明共青团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光改委〔2021〕13号),共有18项改革任务。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有哪些具体的改革措施吧!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抢抓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深圳共青团深化改革“先行地”和对港青年工作“大本营”的作用,率先在全团探索推进新一轮改革试点,形成一批在全团具有先行示范效应的改革成效。力争到2022年建团100周年时,实现共青团和青年工作高质量发展,团的引领力得到全面增强,团的组织力得到明显提升,团的服务力得到显著提质,对湾区青年的影响辐射带动作用切实有效,形成符合“双区”建设定位的青年引领工作格局。

  ?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党管青年原则和党建带团建制度安排,全面提升事业发展制度化水平。

  ? 坚持依法依章程自主开展工作,创新工作力量,更加注重拓宽来源、人岗相适、选管并重,全面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 坚持履行三项根本职能,创新组织格局,切实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全面提升组织现代化水平。

  ? 坚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新工作抓手,抓好试点改革和重大创新项目,激发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升青年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具体措施

  

  00

  (一)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全面提升事业发张制度化水平

  01

  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安排

  落实党委定期听取共青团工作汇报制度,推动区、街道、社区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落实各级团委党员主要负责人作为同级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根据党章要求推动落实区、街道团(工)委书记列席同级党委会青少年相关工作等议题。推动党建带团建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并在考核中占一定比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青年干部成长的重要论述纳入区、街道党校培训班的培训内容。打造“青年智库”,依托区委党校,建设区团校,发挥区团校青年政治培训主阵地作用,推动基层打造多元化青年培训载体。建立光明区青年人才库,常态化发现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新时代党的有力助手和可靠后备军。

  02

  落实青少年工作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年度会议计划和重点项目推进清单,推动光明区普遍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并常态化运作。研究制定《光明区青年发展规划(2021-2025)》实施方案和评估机制,推动青少年发展重点内容纳入我区“十四五”规划。

  

  00

  (二)

  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全面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03

  多渠道拓宽基层团干部来源

  探索建立团干部“公开遴选制”。面向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先进典型人物、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职业化青少年工作者等群体中的党团员选拔兼挂职团干部。挂职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最长不超3年。从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外选配兼挂职团干部,不对应行政级别。工作期满后,可根据工作表现和需要,按程序选拔进入团的机关工作。探索“两新”组织党建组织员兼任团建组织员,推动党的青年工作在“两新”领域的全面覆盖。

  04

  优化团教协作机制下学校团、队干部发展路径

  推动团区委和区教育局定期会商少先队和学校共青团工作,推动团区委中层干部担任教育团工委负责人。落实团区委学少工作负责人和教育相关部门负责人互挂制度,互挂时间不低于1年。推动中学配备中层正职团委书记(中学团委书记兼课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同学科教师满课时量的一半)。推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岗位纳入学校行政后备干部培养且享受中层副职待遇,并将少先队工作的工作量纳入教师工作量且按本校中层标准核算。加快推动团委老师、少先队辅导员的职称晋级体系、政治待遇、“名师工程”体系等政策保障进度。

  05

  探索组建职业化青少年工作队伍

  在全区探索推广职业化青少年工作队伍,参照《深圳市光明区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职业化青少年工作者招聘、培养、评价、晋级、薪酬体系,制定《深圳市光明区职业化青少年工作者管理办法》,由区财政局统筹相关财政支出。配合做好市级统筹的职业化青少年工作者安排至各街道、各重点园区等岗位,探索区级统筹的职业化青少年工作者安排至各社区、各重点“两新”组织等岗位,形成“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为青少年工作专业化、社会化发展探索新路。

  

  00

  (三)

  坚持履行三项根本职能

  全面提升组织现代化水平

  牢记为党育人的根本任务,完善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机制,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切实增强引领力。

  06

  完善党团队有效衔接机制

  落实基层“推优入党”制度,将“推优入党”纳入党员发展计划,党、团组织联合培养青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探索规定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原则上须经团组织推荐,团组织推荐意见纳入入党材料。落实基层“推优入团”制度,严格控制团员发展数量,科学制定入团标准,综合运用积分、评议、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建立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全过程评价机制。协助做好探索“电子团员证”的推广,实行“一人一号一证一档”。

  牢记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政治责任,完善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的制度机制,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增强组织力。

  07

  加强基层团队组织规范化建设

  以团市委《团建分类指导手册》为主要依据,分领域探索建立区各基层团组织规范化标准和组织力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基层组织星级评定的年审机制。加强对“智慧团建”工作的培训力度,按要求落实“支部在线行动”,通过团支部微信群、网络课程、视频会议、电子签到等创新团的组织生活方式,探索建立“网上青年社群”和“网上少先队”工程,推动学校“班团一体化”运行机制,将中学团的活动纳入劳动教育课程。

  08

  完善街道团组织格局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街道共青团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深光团〔2021〕2号 )》,探索推动街道团工委书记原则上由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符合条件的年轻班子成员兼任,并配备专职副书记1名;不由党政班子成员兼任的,配备专职书记1名。街道团工委班子采取专挂兼职、编内外相结合原则,街道专职团工委书记、专职团工委副书记任职期间享受街道中层正职待遇。探索推动建立街道青年工作委员会,街道团工委根据青年聚集的区域和功能载体,因地制宜建设直属团组织,扩大联系青年覆盖面。

  09

  优化社区团组织架构

  社区团委书记可由符合条件的年轻社区党委委员担任,社区团委副书记可设置2-4名。探索社区团委班子成员重点从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先进典型人物、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等群体中的党团员中产生。

  10

  创新基层团组织形式

  根据团员青年聚集流动的特点,探索在青年集中的高科技园区、行业协会等领域组建派出团工委;探索成立区非公企业团工委、青年社会组织团工委,由优秀年轻党员担任团工委书记,加强派出团工委的管理组织和覆盖服务能力。探索成立光明科学城区域团组织。探索光明新兴领域行业建立团组织。提升“两新”组织建团率和活跃度,推进已建党“两新”组织100%建立团组织,“两新”组织团委书记可由党委副书记兼任。适应青年作息时间,借鉴24小时便利店经验,探索试点建设不打烊“青年之家”,引入“线下社群”运营模式,孵化、联系、吸纳青年自组织及兴趣社群,成立各类青年群体基层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逐步实现对区域内流动、分散团员的有效管理。

  11

  畅通优秀基层团干部发展渠道

  全力配合落实市级统筹的“社区团委书记连续干满两届并完成任期考核目标,在编制空缺的前提下,可按规定通过公开招考、选聘或直聘的方式聘为街道事业单位岗位人员”政策。

  聚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主线,拓展发挥青年生力军和共青团突击队作用的领域,推动形成社会功能,切实增强服务力。

  12

  提升基层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

  研究制定街道、社区团(工)委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指引和项目清单,推动区域青少年发展经费纳入财政资金保障,各街道结合辖区实际开展青少年发展相关的民生微实事项目,保障基层“两新”团组织建设、社区少工委建设及青少年教育实践、青少年普法工程、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青年创新创业等“青少年民生实事”开展,引导基层服务青年工作形成社会功能。探索推广青春社区理念,在社区推出“青年议事会”等平台,引导青年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13

  推进“志愿者之区”建设转型升级

  根据志愿服务工作需要并结合区级财力水平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建立社会化运作模式。推动志愿服务从提供社会服务向参与社会治理、凝聚社会共识跨越,在护河治水、垃圾分类、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提升参与实效,不断创新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治理模式。创建光明区“志愿服务百宝箱”,建立志愿者人才库,按志愿服务专业化分类建库,分级培训。

  14

  培育发展团属青年社会组织

  主动培育团领导下的各类基层青年组织和青年兴趣小组,扩大志愿服务组织在“两新”领域覆盖面,带动基层青年开展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兴趣交友等。引导各级团组织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凝聚,打造青年公益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平台。

  15

  探索加强与港澳青年人才的协作力度

  加强与港澳高校和青年组织协作,充分利用光明区深港澳青年之家等团属青年阵地,积极发挥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的源头创新能力,发挥中山大学深圳校区等高等院校共青团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探索通过组织国情研修、湾区考察等方式开展光明科学城青年人才、国际人才交流活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思想引领。探索成立光明科学城青年国际菁英汇,建立“1 +n”(一委多会)科学城青年人才服务模式。建立开放式青年议事厅。

  16

  探索推广新时代“青年先锋队”创建模式

  聚焦在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在一批重点行业系统中创建青年先锋队,选拔优秀的青年干部投身一线,在急难险重中淬炼,引导青年冲锋在前、甘于奉献、勇于担当。

  17

  完善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制

  探索制定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清单,推动将共青团作为政府向社会组织配置青少年服务资源端口。推动由共青团认证成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基本资质,全面构建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体系。

  18

  协助团市委制定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评价体系

  协助团市委制定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评价体系。全力配合做好科学设计青年发展指标,引入云计算、大数据挖掘技术和分析方法,推出“青年发展型城市指数”,并动态开展相关指标检测统计,更好掌握青年发展实时状况。

  

  光明团区委将以

  昂扬向上的朝气

  担当负责的正气

  无坚不摧的锐气

  践行特区精神

  改革不停步!

  光明团团向前冲!

  

  图文:光明团区委办公室

  编辑:麦乐瑶 黄丽

  审核:张嘉、王晓婷、陈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