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盖吃人”悲剧何时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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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井盖吃人”事件屡屡发生。在一些全国人大代表看来,从表面来看,各类窨井盖存在的缺失、破损、下沉、凸出、松动等安全隐患,是导致“井盖吃人”的直接原因,但其背后有着深层次的问题——管理不当、责任缺失、智能化水平不高等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不足。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工程部新品试制装配工段工段长许燕妮直言,屡见报端的“井盖吃人”悲剧反映出社会治理和执法司法的短板。窨井盖治理涉及通讯、供水、排水、消防、电力、交通、物业、建设公司等多个权属部门。根据“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窨井盖权属部门应落实窨井盖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责任。但权属部门之间缺乏统筹、衔接不畅,“各事各办”“推诿不办”“标准不一”时有发生,责任落实存有“真空地带”。

  除了多头管理的问题,智能化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也较为突出。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有偿服务大队副大队长林少群认为,数字化智能井盖服务系统全覆盖迫在眉睫,“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以及配套的通讯、供水、排水、交通等设施的不断完善,窨井盖已经遍布城市各个角落且数量庞大,难以实时获取窨井盖状态、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快速解决问题”。

  检察机关督促整改隐患93万处

  井盖事关群众脚下安全,为更好解决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近年来相关部门和地方持续加大治理力度。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制定《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依法惩治盗窃、破坏窨井盖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失职渎职犯罪作出明确规定,指导司法机关准确认定涉窨井盖相关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