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 全力推动节水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日,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在温州市水利局会议室召开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会议,会议首先听取了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汇报,随后就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评估意见进行了反馈,并讨论形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意见。县领导黄方雷参加会议。
自2016年5月我县列入浙江省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创建名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节水、减排、挖潜、增效等措施,全面推进永嘉县节水型社会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节水长效机制。按照“政府领导、水利牵头、相关单位协助、社会参与”的原则,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工作联系副主任、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发改、经信、住建、综合执法、市监等22个部门为成员的县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有关单位在节水方面的职责和分工,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有力的保障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加强用水管控,落实节水管理制度。全力推行建设工程节水“三同时”制度。出台《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节水“三同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在设计、施工、投用等环节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计划管理制度。印发《永嘉县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实施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加强水效标识制度监管。多次组织力量对县内流通领域列入水效标识管理的用水器具销售商家进行监督检查,推动高效节水器具普及应用。三是实施节水改造,全面推进行业节水。全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减排。大力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先后对白垟灌区、九龙山灌区、山霞灌区、黄屿灌区实施节水改造,大幅提高灌区用水效率,进一步促进农业节水。推进高耗水企业的工业节水工作,鼓励和引导大耗水工业用水户开展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企业创建。加强工业节水改造,如在电镀、垃圾焚烧等领域,通过节水技术改造,对蒸汽冷凝水进行回收利用,实现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组织实施上塘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经处理后的尾水用于浇洒道路、景观绿化用水、河道生态配水等,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发挥示范引领,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大力开展各类节水载体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共建成节水型公共机构60家,节水型校园3家,节水型小区13家,节水型企业44家,节水型灌区3个,节水教育基地1处,节水载体覆盖面持续扩大。充分发挥节水载体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对上塘安居小区、瓯北商贸城小区、瓯北二中等一批建设雨水回收利用系统用于景观用水的节水载体进行大力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五是多措并举,不断提高节水意识。充分发挥水价杠杆调节作用。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更好的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水。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期间,广泛宣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义。在永嘉电视台、永嘉电台、永嘉网、永嘉报等媒体上全方面开展节水宣传,不断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根据统计,2018年我县用水总量为1.7亿m3,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与2015年相比,我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由61.04m3下降到39.24m3,下降35.7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42.25m3下降到24.79m3,下降41.3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27,呈逐年稳步提高态势。通过实施一系列的节水举措,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下一步,我县将在注重巩固节水成效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严格执行节水评价制度,进一步推动农业节水增产、工业节水增效,不断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全力推动永嘉县节水工作再上新台阶。